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由谁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3:20:20 449 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由县以上地方政府审批,村委会无权做出决定。建议您向所在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土地局)反映情况,要求查处。土地局不予处理,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土地局不履行保护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设置监狱由谁审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批准,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一条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二条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减刑假释公示名单怎么查现阶段,一般在各级相关有权减刑假释的法院官网上,均可以查询到减刑假释公示名单,公示期限为五日。公示内容包括了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倘若当地法院官网没有相关减刑假释公示名单的,可以到“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进行查询。至于具体怎样搜索,可以该网相应的搜索栏,直接输入相关人员的姓名等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了,如犯罪分子已经获得减刑或假释的,就会有相应的结果显示。同时该网告示:(1)根据法律
    2023-06-13
    481人看过
  • 占用、征用林地由谁审批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情况:(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审核;(二)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第三条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第四条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
    2023-05-01
    397人看过
  • 建设用地建厂用的手续
    一、建设用地建厂用的手续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建设项目涉密军事项目或是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二、需报国务院批准的情形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2、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计划单列企业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在土
    2023-05-06
    272人看过
  • 建设用地由哪个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
    2023-03-02
    175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如何办手续
    一、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如何办手续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开具《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2、受理后准予审批的,在承诺时限内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申请人取件。依法不能批准审批的说明原因,书面答复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二、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条件是什么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2、项目用地选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和规划设计要求;4、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涉及承包土地的,应给予承包户补偿;5、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6、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3-05-06
    430人看过
  •  企业开展厂房办公楼建设审批手续
    办理建设项目需要到多个部门进行审批和手续。首先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证件和手续,然后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立项审批,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等证件,接着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再到电力部门办理用电审批,最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审批和手续。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需要办理以下证件和手续: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缴纳白蚁防治费;5)申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6)房屋所有权证。2.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定基本建设投资额度。3.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用地批准书、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和夜间作业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试运行审査决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023-11-18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如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调规划。预审。农用地转用。招拍挂。土地出让。建设用地批准。
    • 办理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手续按什么程序进行审批手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6
      办理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手续按如下程序进行:(一)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填报《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四份(若按审核权限必须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一式五份);同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文); 2、被使用林地的权属凭证(即《林权证》或《山林权证》。缺此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
    •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农村的土地划分为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而农用地主要是指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只有建设用地才能够修建房屋,所以农民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那么则需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农民朋友还需要注意,农用地也分为普通耕地和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什么审批手续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2)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审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
    • 河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第四章林地占用和征用第二十三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申请使用林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河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申请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使用林地许可证》后,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四条申请使用林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