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子公司,对子,董事会,控制,管理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中航重机压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航重机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子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系指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第二章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规范运作、资产管理、投资决策等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第四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的规定,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子公司享有投资收益权,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服务的义务。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从而在经营管理、重大投资与交易、财务、人力资源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管。第六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报告政策或制度。2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本办法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其内部重大信息和重大决策事项及时报告给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由公司按内部决策程序提交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八条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第九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其情节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子公司的设立第十条子公司的设立(包括通过并购形成的子公司)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公司的主业发展,防止盲目扩张、人情投资等不规范投资行为。第十一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必须由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第四章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第十二条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子公司章程的制订及其修改由公司证券法务部审核,并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批。第十四条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会议议题须在会议通知发出五日前提交公司证券法务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审核是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并判断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需事先获得公司的同意或批准。3第十五条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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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次级债务管理办法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17债券也是债务的一种,因此次级债务包括次级债券,不过一般的次级债都是特指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过的,其“次级”地位有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监控,因此次级债券是最标准的次级债。而债务的花样繁多,尤其是一些面向个体私人或者法人的债务,这些债务的次级地位能否获得有效保障也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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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持股有限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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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增加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怎么办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不得擅自进行,而当依照《公司法》及《证券法》有关公开发行股份的规定办理。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各项:(1)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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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管理人员转让股份限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0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是: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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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9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九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