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8:51:08 190 人看过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

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当事人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的死亡问题
    本文介绍了两种不同类型的人身关系诉讼和财产关系诉讼在当事人过世时的处理方式。对于人身关系诉讼,当一方当事人过世时,诉讼应予终结;而对于财产关系诉讼,则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终结诉讼或变更当事人继续诉讼。1.一方当事人过世的人身关系诉讼在人身关系诉讼中,由于人身权利义务具有专属性且无法转移,当一方当事人过世时,诉讼实际上已经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因此应予终结。如离婚案件或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终结诉讼。2、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财产关系诉讼在财产关系诉讼中,因财产权利义务可以转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应根据死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有无遗产、遗产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等情况来判定是终结诉讼还是变更当事人继续诉讼。 过世一方的民事诉讼:终结还是继续?过世一方的民事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已经去世,但仍有未了结的债务需要进行诉讼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
    2023-08-29
    4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参加人与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区别吗
    民事诉讼参加人与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区别。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等。诉讼参加人是诉讼当事人及相关的诉讼代表人。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的资格。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进行诉讼时,还必须有诉讼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独立进行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一般与民事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适应,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即有诉讼权利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有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又有所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
    2023-04-21
    177人看过
  •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其死亡后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对于原告而言,如果存在继承人且继承人愿意继续诉讼的,可以继续诉讼,否则由法院裁定终结该诉讼。而对于被告,如果在死亡后没有遗产,那么即使原告胜诉,也得不到赔偿,诉讼再继续进行下去也没有意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在离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中,由于该诉讼与当事人的身份有着紧密联系,当事人死亡后,身份关系已经消失,诉讼自然也没有必要进行下去。此时,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一、诉讼期间被告公司注销如何处理1、在民
    2023-03-24
    382人看过
  • 民事被告被羁押后当事人诉讼怎么办理
    人民法院对原告告相关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的,参考刑事后民事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6)款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讼,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相对于原告来说的,即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个人或单位(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23-08-18
    55人看过
  • 当事人怎么对民事诉讼进行举证
    具体方法是:一、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二、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三、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四、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一、起诉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
    2023-06-20
    285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民事诉讼要怎么走流
    事故发生后,家属应从如下方面对事故进行处理:一、协助查缉肇事者在出现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家属如果知道逃逸者的相关信息,应及时报警并对所知道的情况如实进行供述,以便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制定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者,一旦被认定逃逸,我国各地普遍规定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国晖专业律师建议:在不少交通事故案件中,家属很有可能就是案件的直接目击者。为此,保护现场、稳固事故证据等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那些肇事逃逸的肇事者,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交管部门。二、待检验、鉴定结束后,对遗体进行处理在逝者遗体的处理方面,交管部门现场勘查结束后,会组织清理事故现场,清点、登记并按规定处理现场遗留物品,之后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死者遗体停放条件的医疗机构将遗体运走存放。如果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需要对死者遗体进行相关检验、鉴定的,会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相关的鉴定、鉴定机构进行。家属对遗体进行相
    2023-02-18
    210人看过
  • 当事人死亡,其诉讼权利能力终止吗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其诉讼权利能力自然终止,只有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但确定继承人有时很复杂,甚至会发生争议,如果确定继承人需要一定时间,应当中止诉讼。如果继承人能即时参加诉讼,承担诉讼权利义务,可以不中止诉讼。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就不能亲自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精神失常,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就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如果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需要一定时间,不能立即参加诉讼,应当中止诉讼。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要求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承担诉讼,承受人没有确定前,应当中止诉讼。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或者其
    2023-02-28
    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传票怎么送达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传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送达当事人:一、直接送达。也就是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二、留置送达。就是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三、委托送达。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可以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四、邮寄送达。五、转交送达。法院可以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六、公告送达。就是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法院传票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
    2023-07-29
    2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且立即报警,驾驶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一、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何处理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你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2、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也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拨打110报警让交通管理部门出警解决。3、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拨打120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报案发生伤人
    2023-02-18
    97人看过
  • 当事人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幸离世,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在此前提下,若原告不幸去世,则人民法院将依照法规裁定暂停执行,等候其合法继承人表明是否愿意继续参与诉讼。在实际情况中,以下几种状况将会导致案件中止诉讼:首先,当涉及到的一方当事人已故,此时需要等待其合法继承人明确表示是否愿意继续参与诉讼;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诉讼行为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也会导致案件中止;再次,当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宣告解散,但尚未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时,同样会导致案件中止;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无法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参与诉讼,也会导致案件中止;最后,如果本案的审判结果必须依赖于另一个未决案件的审理结果,而该未决案件尚未审结完毕,那么也会导致案件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
    2024-04-06
    20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如何交纳诉讼费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需要支付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支付的民事诉讼所需的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所需的费用。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起诉或者上诉时,原告或者上诉人应根据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向人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用。具体收费可向人民法院询问。非财产案件的当事人除应交纳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费用外,一般不负担其他诉讼费用。财产事件当事人除了缴纳事件的受理费外,还缴纳了以下诉讼费用: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用。这些费用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费用标准支付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过劳补助金。这些费用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不得按实际支出计算缴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出差补贴不应由当事人负担;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按实际成本收费。财产保全的申请费和财产保全
    2023-08-05
    322人看过
  • 打架当事人致人死亡怎么判
    因打架将人打死的,有可能造成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对案件的定性进行处罚。一、袭警会怎么判袭警判决如下:1、性质不太严重的,可能定性为违反治安案件,给予治安处罚;2、如果严重干扰了警察办公,会定为防碍公务罪,处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3、如果在防碍公务行为中将公务人员打成轻伤或重伤以上,可能定性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法律里面的相关规定,应该对行为人在6个月到三年有期徒刑之间来判刑。二、打架把人打残怎么处理把对方打残了,是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打架斗殴造成对方残疾的,一般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依据造成的伤情量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安乐死?中国目前没有承认安乐死的,因此中国的安乐死是不能申请的。安乐死在中国是没有合法地位的,有
    2023-03-19
    258人看过
  • 签的工程合同,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倘若合同签署者不幸离世,若双方在合同订立之初就已经明确约定,当其中一方遗世长辞之际,合同便立即生效,或反之,若所涉合同具有明显的人身依附性质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合同将自动失效。这样的结果意味着,原有的合同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剩余的条款将不再具备执行的意义和必要。然而,如果之前的假设并不完全吻合,那么在面临合同签署方的逝去时,我们应该尊重和履行其继承人应当继承并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换言之,总的原则是,在合同签署人离开人世的情形下,他或她的继承人有责任遵守合约条款,继续维护尊严和公正。对于那些由未取得代理权之人代为签署的民法行为而言,我们将其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合同的实质,实际上就是指没有合法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进行民事活动,这种合同在签订之时,签署人本身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与委托,甚至即使代理权限已经结束之后,他们仍继续从事代理行为。但倘若未经被代理人同意并追认,此类代理
    2024-08-12
    399人看过
  • 死亡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死亡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什么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二、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
    2023-04-17
    43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参与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进行辩论等。... 更多>

    • 民事诉讼期间原告死亡应该怎么办民事诉讼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2
      综合民诉法第136、13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
    • 致人死亡对方不提民事诉讼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方只提刑事不提民事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估计会在刑事赔偿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 怎么办理民事诉讼和当事人起诉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8
      1.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2.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
    • 民事诉讼当事人死亡时如何认定原告的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2)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费、抚育费以及解除
    • 怎么办理民事诉讼原告死亡案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30
      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