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是不是抵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01:35:16 474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是抵押

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押人的担保是质押而不是抵押。

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

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

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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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9日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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