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大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2 10:48:42 368 人看过

一、如何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大小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规则有: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遗产继承纠纷怎么管辖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n(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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