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管辖对于管辖变通的规定有哪些
1、刑事管辖对于管辖变通的规定:优先管辖和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特殊情况的管辖,如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等情况。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二、级别管辖变通是怎么回事
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前提是必要的时候。必要的时候是指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影响巨大以及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遇到其他困难等情形。但这种决定必须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判之前作出,并应当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当事人。
2、下级人民法院把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这种移送以案情重大、复杂为前提,并且在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后才能移送。
-
对管辖法院提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324人看过
-
民事管辖与刑事管辖的区别
500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刑事诉讼的移送管辖法律规定
120人看过
-
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
253人看过
-
不属于本局管辖移送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273人看过
-
关于地域管辖中的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104人看过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
什么是刑事管辖,刑事管辖法律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审理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管辖一般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特殊管辖;普通管辖进一步分为等级管辖、区域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
-
指定管辖属于什么管辖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3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是指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刑事审判中地区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管辖中地区管辖有什么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刑事审判中地区管辖的规定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
-
-
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刑事诉讼的移送管辖法律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刑事诉讼法根据》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这表明,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被告人数个犯罪或同一犯罪不同情节分散于几个同级法院管辖区内,哪个法院最先受理了起诉,一般应当由其审判,此即优先管辖,以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可以将案件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