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期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31:18
361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中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如何理解关于劳动仲裁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37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规定中的仲裁期限有何限制?
366人看过
-
关于马鞍山工伤如何劳动仲裁的规定
226人看过
-
关于劳动仲裁的法律援助
66人看过
-
关于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的规定
301人看过
-
劳动法裁员如何补偿,关于裁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31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仲裁
词条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最新文章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签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
-
在我国关于劳动仲裁申请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7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现行劳动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同时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8仲裁后的四十五日内,如果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得到支持的,则会在该仲裁裁决生效时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
-
劳动仲裁庭受理期限规定劳动仲裁庭一个人可以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4一人受理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的数量没有规定的限制。一方当事人超过十人的,属于集体案件,可以选择几名主要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优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