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二)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
(四)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五)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一、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不同的案件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涉及具体的罪名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参考有较为详细的每个刑事案件的具体的立案标准,包括犯罪情节犯罪数额犯罪程度等。
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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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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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立案都是刑事案件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0按照法律规定准确的说,公安机关立案的都是刑事案件,而行政案件称为受理,立案后也有撤案的可能性。立为刑事案件后,经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移送派出所或其他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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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了, 但是案件很严重, 刑事案件是否就可以立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1、主要看案件本身是否符合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如果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立案。2、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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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结果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5首先,刑事案件是否立案不能在网上查询,因为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只能在公安局内网查询,个人不能使用公安局内网。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通缉令和奖励通知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对于网上通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线查询。其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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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案件中可以立案遗漏证据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1、刑事犯罪案件公安遗漏证据律师能干涉。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