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资和提成相关问题的解答技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9:03:02 101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一般由首部、前言、主体和结尾及附项几部分组成。1.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2.前言部分。写明“根据某劳动仲裁委员会号应诉通知和提供的申诉书副本予以答辩”的说明性文字。

劳动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xxxxx

住所地:北京朝阳区xxxxxxxx

被答辩人:xx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书中的陈述有以下三点与事实不符。

1、被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非被答辩人陈述中所称的经过合法途径合法解除。真实情况是:1996年2月10日,答辩人受聘至被答辩人的前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业务。2007年11月30日,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发出《签订劳动合同意向书》,承认答辩人在该公司的一切工作年限并于2007年12月27日与答辩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答辩人的工作岗位是销售代表,工作地点是北京。答辩人的月工资待遇实际为固定工资5300元+佣金,其中固定工资5300被人为的分割为两部分1500+3800,3800元需答辩人每月拿发票换取。2009年1月,在没有与被答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被答辩人通过不允许答辩人再向公司以报销的形式领取工资,变相的将答辩人的固定工资降低至1500元,并将答辩人所负责的部门分给他人,造成答辩人实际待岗,月薪从2万元直降到800元。2009年5月底,被答辩人口头提出变更答辩人的工作地点至重庆,但并未与答辩人达成一致。2009年6月21日,被答辩人突然以答辩人自2009年6月2日起未到驻区(重庆)工作,连续旷工为由向答辩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解除与答辩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答辩人没有不胜任工作,被答辩人民事起诉状中所称答辩人不胜任工作不是事实。真实情况是:答辩人2008年全年的销售任务是6520万元,在1--6月就已经完成47665990.70元,是被答辩人2008年第二季度销售龙虎榜榜的销售标兵并被通报表彰。虽然7至12月完成任务率下滑,只完成1430万元,但答辩人全年销售总额为61882620.80元,全年任务达成率95%。因此,被答辩人仅依其自行选择的2008年7月至12月这一时间段来计算答辩人的销售任务完成率为38%,答辩人不予认可。

另外,答辩人在岗期间从没有收到过不胜任工作的通知和警告,被答辩人在仲裁之后,一审诉讼中突然提出答辩人不胜任工作的概念,显然是别有用心。

3、被答辩人没有通知答辩人调岗,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称通知答辩人2009年5月30日起调岗不是事实。真实情况是:被答辩人在5月底只是口头提议要调动答辩人去重庆工作,答辩人没有同意,被答辩人并没有坚持正式通知。答辩人认为,调岗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被答辩人只是口头的提议,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通知。

二、对于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请法院予以驳回,理由如下:

1、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

(1)被答辩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答辩人自2009年6月2日起未到驻区报道,且未向直线销售经理提出请假申请,连续旷工超过3天。但是被答辩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曾经正式通知答辩人去重庆工作。如上所述,被答辩人只是口头提议要调动答辩人去重庆工作,答辩人没有同意。在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或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答辩人不可能去重庆报到,所以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

(2)答辩人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岗位是销售人员,上下班不打卡,不需要每天到公司报到,也不需要每天向直线销售经理报到。另外,答辩人自2009年1月开始待岗(所负责的部门被分给他人)后,每月只领取最基本工资800元,待岗期间没有工作安排,也不需要每天到公司报到,所以更不存在不报到就是旷工之说。

2.被答辩人单方调动工作岗位违法。

(1)虽然《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答辩人同意被答辩人依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或申请人的工作能力、业绩及健康状况等原因,依法对申请人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三种:“一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调整;二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被答辩人调岗的理由不符合以上三种中的任何一种,不是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依法调岗。

(2)被答辩人起诉状中虽对答辩人调岗的理由是答辩人不胜任工作。但事实如上所述,答辩人没有不胜任工作,答辩人在岗期间也从没有收到不胜任工作的通知和警告。被答辩人在与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上诉中突然提出答辩人不胜任工作,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更印证了是单方违法调岗的事实。

三、对于仲裁委的第一项裁决,请法院予以变更为被答辩人应当向答辩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赔偿金,并重新核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1、仲裁委虽然认定被答辩人未和答辩人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的行为系违法,但是并没有对被答辩人违法调岗后以旷工开除答辩人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作出认定,反而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答辩人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合法与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被答辩人只需要向答辩人支付单倍经济补偿金,从而剥夺了答辩人应当获得违法解除双倍补偿金的权利,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法院依法重新审理。

2、仲裁委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时的工资基数有误,没有把答辩人每月以报销发票方式领取的2800元作为答辩人的工资组成予以计算,进而将答辩人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基数降低了3800元,实属不公。请法庭查明:2008年1-12月,答辩人的固定工资为5300元,其中的3800元虽需要拿发票换取,但只是被答辩人为逃避税收的一种手段,答辩人只要提供吃饭、交通、住宿的发票,并不需要实际出差,被答辩人都予以报销。每月固定发放,数额不变。名为报销,实为答辩人的固定工资收入。

3、被答辩人在没有向答辩人说明理由并和答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从2009年1月开始让答辩人待岗(将答辩人所负责部门分给他人,且没给答辩人安排其他工作)。造成答辩人每月只能领取800元的最低工资。因此,在计算答辩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适当标准补算答辩人2009年1-6月的销售提成工资,否则,将直接降低答辩人离职补偿金补偿数额。(答辩人建议以答辩人实际待岗前一个月份的佣金为补偿标准)。

4、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条:“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申请不符合事实,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审理仲裁委的不当裁决,依法维护答辩人的权益。

答辩人: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服务费用相关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如下: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仲裁机构要钱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以前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依据《劳动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通知》(劳办字「1992]22号)及两个附件,即附件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6号文件)、附二是1992年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制定的《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以下是关于收费的规定:第二条劳动争议当事
    2023-07-17
    417人看过
  • 法国技术移民相关问题解答
    I法律条文外国人入境、居留和避难法(CESEDA)第L.315.1条及下文。II.受益者在法国境外居住和定期在法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可以申请《优秀人才居留证》。法国驻申请人所在国的大使,或申请人居住地的省长有权决定是否颁发该居留证。这一制度对阿尔及利亚公民不适用,因为他们另有适用的特别协定。III.证件性质优秀人才居留证允许申请人在法国从事所选择的与其职业计划和专业相关的任何职业。证件持有者的家庭成员不受家庭团聚程序的限制,他们可获得私人及家庭生活居留,允许在法国工作。IV.申办程序1.递交申请地点为申请人居住地居住在国外的申请人向法国驻当地的领事馆递交居留申请,同时申请入境签证。领事馆收到后即给予唯一收条,作为收据和收到材料的凭证。居住在法国的外国人向其居住地的警察局(法语为:préfectre)递交申请,最迟不晚于申请人居留证到期前四个月。申请人获得一份材料递交证明,不作居留批准凭证。获
    2023-05-08
    334人看过
  • 解决不给工资问题的技巧
    不给工资最快解决办法是向劳动局举报投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协议确定的方式支付工资。不给工资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找老板协商处理;2、被拖欠工资的职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要回自己的工资;3、被拖欠工资的职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回自己的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农民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经过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那么农民工可以选择报警。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3-07-02
    432人看过
  • 工会法人资格证的相关问题解答
    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需携带办理人及工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成立工会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成立工会委员会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工会法人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到期更换: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需携带办理人及工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法人资格证(带副本)、成立工会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成立工会委员会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工会法人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基层工会应当于一个月内在报刊或网络上发布公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遗失公告和说明,同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到期怎么更换一般情况下的操作为:填好并盖好章的《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交回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等提供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非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前来办理登
    2023-07-07
    451人看过
  • 五险一金的相关问题和解答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退休的时候,领取退休金的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给予一定的住房基金,企业负责给你投入一部分钱,减轻你经济负担的。五险一金有什么用吗五险一金有下列用处:养老保险帮助老有所养;医疗保险保障疾病治疗;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有基本生活费用;生育保险减少职工生育成本;工伤保险帮助工伤职工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获得工伤待遇;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3-07-04
    365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对用人单位已不存在什么劳务关系以及临时工的情况。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工作的时间长短,判断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就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了用工关系,而进一步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用工关系,则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
    2023-08-17
    342人看过
  • 公司注销的相关问题和解答
    1,注销备案,成立清算小组,对本公司开展注销清算事项。2,刊登注销公告,于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信息。3,注销税务,清理税务债权债务,完成当年汇算清缴工作。4,注销工商,完成全部税务注销后办理工商执照注销。5,关闭银行社保,工商注销完后办理银行基本户注销,公积金销户,社保销户工作。6,注销公章公司注销一般要多久公司需要到以下七个部门或机构注销相应的账户:社保局、税务局、报纸和媒体、工商局、开户行、质监局和公安机关。公司注销通常需要两道三个月,工商、税务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到登记处注销,然后在报纸上公布。四十五天后,可提交正式取消信息,审批需要一周时间。如果没有国税,可以直接取消地方税,时间是十五到二十天。如果有国税,必须先取消国税,然后再取消地方税。二、公司注销如何清算公司注销之前清算日的主要从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进行: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
    2023-07-07
    95人看过
  • 工伤视同的相关问题解答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况有哪些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下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2023-07-03
    177人看过
  •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
    一、集体仲裁的程序第一步:提出申请并登记。第二步:情况核实之后,相关单位会立案审理。若不予受理可选择直接起诉。第三步:庭前调解。第四步:调解成功后直接结案,若调解失败就进行开庭审理。第五步:裁决结果宣布,若不服可再行上诉。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集体仲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
    2023-03-16
    189人看过
  • 关于劳动仲裁工资标准认定的问题
    1、仲裁是准司法机构,对于自己的诉求要有证据,你所有的诉求都没有相应书面证据,只有口头叙述,对你确实不利。对于仲裁结果不服,你还可以起诉法院,可能对工资标准会有不用的认识。至于出差的费用,可以凭借证据主张。一、劳动仲裁工资标准包括了什么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4、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
    2023-04-04
    12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技巧及难点问题处理
    在缺乏劳动法本文所称的劳动法是从广义的角度界定,指的是调整劳动关系及其附随一切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方面的实体处理依据时,可否适用民法本文所称的民法也是从广义的角度界定,指的是调整民事关系及其附随一切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民法典》、《劳动法》及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等。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如果将处理实体问题的依据局限在劳动法和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常常会发现无法可依,客观现实迫切需要在劳动法以外寻求到处理劳动争议实体问题的依据;之所以难”,缘由于劳动法与民法毕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将民法作为处理劳动争议实体问题的依据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执行由那级法院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
    2023-02-08
    482人看过
  • 2024劳动仲裁答辩状书写技巧有哪些
    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本(单位答辩)答辩人:XX有限公司被答辩人:XXX答辩人因XXX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XXX于2004年5月26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元。2010年6月22日,XXX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XXX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拒绝了XXX的补偿要求,于是XXX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6天不回我公司上班(2010年6月23日到2010年6月28日)且不接听公司的任何电话,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答辩人于2010年6月27日依据XXX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均应遵守《XXX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XXX集团职工手册》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旷
    2024-04-11
    44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有哪些答辩技巧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有哪些答辩技巧?(一)辩论技巧A:证据的阐述和回应单位否认己方证据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真实性:证据是否真实?如单位伪造了劳动者的签名,则该证据就是不真实的。合法性:证据形成的方式是否合法?如,未
    2023-04-30
    387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的技巧和注意事项
    1、先了解案情,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2、确定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3、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4、准备证据,可以把《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明细等书面材料准备好,如果有录音可以刻成光盘等。5、把《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准备一式三份,交两份给劳动争议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劳务派遣,需要一式四份)。6、劳动争议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会通知劳动者。如果受理,会把开庭时间一并通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是什么(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
    2023-07-04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申请劳动仲裁的技巧相关规定有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仲裁公正答辩的技巧是什么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
      1、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也就是说,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可能对自己仲裁结果不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5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
    • 劳动仲裁第一庭答辩有哪些技巧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仲裁开庭答辩技巧:提前去参加一次旁听,熟悉程序;将自身的观点一一列出并且出示相关联的证据以证明自身所主张的观点;双方愿意调解的话,最好选择调解;其他。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 劳动仲裁不发工资怎样赔偿的相关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8
      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了,如果是企业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员工个人诉求了,有诉求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没这诉求而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或赔偿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 劳动仲裁讨薪技巧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1、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故先应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固定证据;2、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者离职即解除劳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同意的约定,违反法律的规定,因而无效;3、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者解除合同须向用人单位支付80000元培训费的约定,违反法律的规定,因而无效;4、就本劳资纠纷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能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