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履行的构成要件及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04 04:29:20 378 人看过

不完全履行的构成要件有三,首先是需要有履行行为,其次是该履行行为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最后是该履行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应当归因于该债务人。不完全履行的类型有两种,是根据其所造成的损害角度来进行分类的,分别是瑕疵给付以及加害给付。

一、不完全履行的构成要件

不完全履行需要同时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1.须有履行行为

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

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履行的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不合乎规定或标的物有缺陷,加害给付,履行方法上的不完全以及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可归责于债务人,是指债务人对其履行债务所造成的对于债权人的损害,未尽相当的注意。

二、不完全履行的类型

不完成履行的类型根据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角度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

1.瑕疵给付,即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债务人不履行附随义务时,也构成瑕疵履行。

2.加害给付,即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

三、不完全履行的法律后果

不完全履行的法律后果,因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1)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

(2)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

2.加害给付的法律后果

在加害给付时,无论债务人给债权人或是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造成财产上或是人身上的损害的,债务人均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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