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附带性审查行政法的规定是因为发布前没有依据《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没有召开论证会、听证会或以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所以他要求判决撤捎被告县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公告,并附带申请法院对该公告是否合法予以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包括: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而对于行政征收公告等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因此,如果征收公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法院对该公告是否合法予以审查。
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是什么?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包括: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而对于行政征收公告等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因此,如果征收公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法院对该公告是否合法予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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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局复议就是行政复议后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况是国务院作出的最终裁决;依法不能提起诉讼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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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3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可以提起附带性审查的范围有: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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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附带审查概念是哪些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0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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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这些抽象行政行为不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各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第7条第1款所列的三项抽象行政行为都是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 (2)相对人对以上抽象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具体行政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适用于具体事物的结果,而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换言之,如果抽象行政行为尚未转化为具体行政行为时,则不能对之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3)对抽象行政行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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