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值保险合同可以适用于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44:34 393 人看过

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某些保险标的的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如古玩、字画、船舶等。在货物运输保险中,尤其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由于运输货物的价值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可能差别很大,为了避免出险时在计算保险标的的价值时发生争议,这些合同的当事人也往往采用定值保险的形式。

《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一)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概念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

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哪些被保险人
    一、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哪些被保险人1.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2.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3.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所有人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或个人。4.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等。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费,申报保险期间风险变动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二、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有: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
    2023-05-29
    238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适用于哪些人群?
    想要领取失业救济金,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需要满足参加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相关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缴纳失业保险证明、身份证和申请书等,需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非从事由用人
    2023-10-21
    150人看过
  • 最新医疗保险适用于哪些人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适用哪些人群?适用于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下列人员:(一)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城镇老年人”);(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三)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城镇无业居民(以下简称“城镇无业居民”)。(四)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以及民政部
    2023-05-09
    88人看过
  • 哪些犯罪可以适用于单位
    一、哪些犯罪可以适用于单位以下犯罪可以适用于单位:1.危害国家安全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2.危害公共安全罪。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它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2)走私罪。它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它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金融诈骗罪的八个犯罪中除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外,单位均可成为主体。(5)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大部分犯罪。(6)侵犯知识产权罪。(7)扰乱市场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雇用童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023-09-03
    428人看过
  • 教育适用于哪种保险
    教育金属属于哪种保险。教育保险是一种储蓄保险,既具有强制储蓄功能,又具有保障功能。教育基金保险属于储蓄型保险,一般保费不低,如果有意义的话,保费也不能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患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是在年龄、期限等条件下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023-05-31
    202人看过
  • 哪些法律适用于涉外合同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在涉外合同中,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按照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选择,也就是在缔约时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者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2、未选择者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法院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一个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17类合同的适用法律。如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3、违反我国公共利益者适用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中规定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
    2024-05-05
    93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于劳务合同
    一、哪些情形适用于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二、劳务合同要包括哪些要点劳务合同要包括下列要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
    2024-01-07
    78人看过
  • 哪些关系不适用于合同编
    (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适用有关政府管理的法律,不适用合同编;(2)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适用有关公司、企业的法律,也不适用合同编;(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也不适用合同编;(4)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编。一、可以与自然人签订合同吗自然人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都可以签订合同,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
    2023-03-06
    334人看过
  • 什么原则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1、最大诚信原则: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保险合同双方必须保持最大的诚信。双方应信守信用,不得相互欺骗和隐瞒。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保险标的的主要风险,否则保险合同无效。(2)保险利益原则: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因其在保险标的物上的各种利益而享有的法律认可的经济利益。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基础。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3)赔偿原则:无论保险人如何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被保险人只能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收入。(4)近因原则:近因是指保险标的物灭失的最重要、最有效的原因。第二,保险人的主体权利。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但是,投保人支付保险费超过两年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返还给按照合同约定享
    2023-05-31
    241人看过
  • 大病医疗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患有以下种病的情况可以申请大病医保: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哪些病种可以病退办病退需要以下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3-07-08
    442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过错推定责任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7、地下
    2023-06-18
    459人看过
  •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各自特点是什么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
    2023-06-21
    292人看过
  • 哪些合同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适用于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数种类型合同包括:(1)须存在源自同一具有双向义务关系及相应权利与义务的双务合同中产生的债务债务;(2)对方尚未顺利完成其应对的债务履行或未能做出任何有利于债务履行的声明提议;(3)两方之间的各自债务均已到达应该清偿的期限阶段;(4)对方向我方所作出的对应给付款项存在明确和可能的履行能力。在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当事人应首先具备善意这一前提条件,即确认对方未履行其债务的行为已经极其严重,已足够导致自身的同种类债务履行的安全性遭受极大威胁,甚至有可能影响到自身履行债务的原本之目的的实现。这种未能履行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完全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或者只是部分履行等不同状态,但必须是存在着重大缺陷和不足之处的。唯有在满足以上几个特定条件之下,才能依法享有并使用到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一法律工具。《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
    2024-07-28
    139人看过
  • 哪些保险合同可以被取消?
    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文义解释原则:即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2、意图解释原则:是指在没法应用文义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2023-07-04
    43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方法是否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是财产保险专有概念,这与财产保险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有直接关系,即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赔偿而获益。与此不同的是,在人寿(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可能确定人的生命或者身体的价值。所以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无论保险金额确定的有多高,都不能认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而获益。因此,人寿(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概念
    •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区别?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地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在订立合同时前者预先确定保险价值,而后者并不确定保险价值,仅约定保险金额,而将保险标的的价值留待保险事故发生时再估算。由此决定了
    • 装修合同纠纷受到残值损失,可以适用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9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
    • 新《养老保险法》中关于养老保险可不可以退保有哪些规定和适用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最新的关于养老保险可不可以退保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审,其中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从中可以判断的一个信号是,国家希望今后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各种方式领到养老金,真正达到“老有所养”。 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
    • 适用哪些规定可以判定无效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
      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情况分别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