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居而产生纠纷的处理是:涉及同居关系的纠纷,一般只能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不得起诉处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的,可以起诉。但于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已经符合登记条件的,所产生的纠纷按照普通婚姻关系纠纷的解决方式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与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关。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四十四条规定,同居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属于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上述同居期间财产混同的,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根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等因素能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的除外。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财产的,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财产混同的,推定为按份共有,具体份割比例可依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夫妻以外的同性伴侣在伴侣关系中开宾馆是否违法?
328人看过
-
同性伴侣借贷关系的法律问题
120人看过
-
同性伴侣间财产纠纷解决方法
439人看过
-
同性伴侣关系是否享有法律保护?
106人看过
-
同性伴侣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87人看过
-
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实践
97人看过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
同性伴侣如何买房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21.两人拟定一个协议,写明两个人是共同买房,写明两个人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房贷也是一人一半的还。这个方法的问题就是只能约定协议中的两个人,不能约定第三个人。房产所有者如果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个人,另一方不能拿着这个协议去找第三个人维权,只能向房屋所有者维权。这个协议的作用就是,如果有一方不承认这个房子有另一个人的,可以拿着协议进行起诉,要求赔偿一半的房款,但是维权的过程会比较难。 2.拟一个借款协议
-
同性伴侣如何共同买房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61、两人拟定一个协议,写明两个人是共同买房,写明两个人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房贷也是一人一半的还。 这个方法的问题就是只能约定协议中的两个人,不能约定第三个人。 房产所有者如果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个人,另一方不能拿着这个协议去找第三个人维权,只能向房屋所有者维权。 这个协议的作用就是,如果有一方不承认这个房子有另一个人的,可以拿着协议进行起诉,要求赔偿一半的房款,但是维权的过程会比较难。 2、拟一个借
-
如何让同性伴侣共同买房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21、两人拟定一个协议,写明两个人是共同买房,写明两个人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房贷也是一人一半的还。 这个方法的问题就是只能约定协议中的两个人,不能约定第三个人。 房产所有者如果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个人,另一方不能拿着这个协议去找第三个人维权,只能向房屋所有者维权。 这个协议的作用就是,如果有一方不承认这个房子有另一个人的,可以拿着协议进行起诉,要求赔偿一半的房款,但是维权的过程会比较难。 2、拟一个借
-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怎么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
-
如何妥善处理同居关系中的纠纷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1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财产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共同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