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14:52 284 人看过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一、怎样证明正在领取失业金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二、企业联络人如何变更?

一、大体流程

1、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身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确认,其信息填报、联络等行为视同为企业行为。

2、如果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变更,就需要重新申请备案。重新备案的信息将覆盖企业在公示系统自行备案的联络员信息。

3、在工商局进行联络员备案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联络员备案委托书等材料。

二、联络员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

2、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设立登记的除外)。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完成企业联络员备案手续的,应当将企业提交的《企业联络员备案表》存入该企业登记档案,长期保管。

2、企业应当保持企业联络员的相对稳定。企业联络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工商注册是严格按照相应流程进行的,且中间环节不可出差错,确定要更改企业工商注册联络人之前,要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并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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