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户口所在地是否享有永久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1:54:49 81 人看过

一、对户口所在地是否享有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目前民法上的居住权概念是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用、使用的用益物权,是需要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完成登记设立的,并不是对户口所在地就自动有居住权。两者一定要区分开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永久居住权的约定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居住权具体是指哪些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居住地址与户口所在地有何区别?
    是指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1、身份证有效期内,如果你户口做变更了,你的身份证又不会及时变更,所以两者很肯能存在不一样的时候。2、一般在户口所在地办完身份证之后搬了家,没去派出所转户口重办身份证,身份证上面的地址就只是户口所在地,不是现在的住址。湖南省信访局详细地址湖南省信访局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40号。电话是0731-82217430。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信访局履行下列职责: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2023-07-11
    188人看过
  • 计生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地开
    计划生育证明是在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理。办理流程: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一、准生证在哪里办?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配合,涉及到的部门包括: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准生证由县级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发。一般是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领取。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持双方的婚育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去领取。农村准生证在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城镇在街道社区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该在婚后常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准生证;第三方居住
    2023-02-23
    433人看过
  • 享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被卖怎么办
    房屋所有人的房子被卖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一、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首先应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根据租赁合同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途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三、房子到期不退押金
    2023-06-26
    154人看过
  • 建档是按照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地
    孕妇建档是指孕妇在怀孕12周左右前往医院建立一个孕期档案,这个档案中记录了孕妇的基本信息以及怀孕过程中所有的检查时间、项目、预产期等信息,还包括了孕期妈妈必知的一些知识。怀孕三个月内,在社区街道医院,建小卡,那个是孕妇健康手册!拿了小卡,就到你要生宝宝的大医院,去建大卡!建大卡的医院,你就去那里产检,他的病历卡就是大卡,期间不能转院直到生产。一、户籍所在地怎么填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
    2023-02-27
    172人看过
  • 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是房屋的一项权利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173人看过
  • 永久居住权是否属于房屋权益
    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遗产房屋继承人都有居住权吗1、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那么我们说的房屋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有居住和使用这个房屋的权力啦,除此之外,作为继承人,他们还有对于这个房屋的处分权。但是,因为遗产房是共有的,
    2023-07-12
    341人看过
  • 居民户口没有户口所在地吗
    一、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户口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二、户口办理手续(一)手续迁移户口的手续,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夫妻投靠的结婚年限;购房入户的房产面积、房屋产权登记证等)的前提下,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等,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法律规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
    2023-05-04
    450人看过
  • 房屋有没有永久居住权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一、房屋产权与永久居住权有什么区别?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不可以出售,产权为一般的称呼,其正确的说法应为所有权,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所述的永久居住权其实只是其中对使用权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也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换而言之,你只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入股等处理。永久居住权是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而不是国籍。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以兼得。永久居住权=绿卡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
    2023-03-19
    235人看过
  • 如何获得在华永久居住权
    是有条件的。一般是对外籍高级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及亲属类团聚的外国人可以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给予持永久居留证件者以免签证入境等优惠待遇的制度。首次申请1、投资申请(1)个人投资50万美元以上(2)个人投资200万美元以上2、任职类申请(1)在有关单位任职连续4年在有关单位担任副总或者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2)在高薪技术企业任职在高新技术等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职务以上或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以上:(一)申请条件:在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有同等待遇,四年内在北京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3)在重点高校任专家3、亲属投靠类申请(1)夫妻团聚,申请条件: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
    2023-02-24
    268人看过
  • 借住人对其所居住的房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借住人对其所居住的房屋是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存在于房屋租赁关系中,而借住不属于租赁关系,所以借住人是没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6-14
    239人看过
  • 新生儿医保在居住地办理还是户口所在地
    新生儿医保卡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根据医保新规规定,取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户籍限制,即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纳费用即可,各级财政也会按照当地参保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于无居住证的新生儿,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一、新生儿的医保在哪办理新生儿父母所属地区为新生儿落户后,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和父母亲的居住证,到目前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就可以为新生儿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手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二、新生儿怎么用母亲医保一、使用条件: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随父亲或母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使用时间限制:新生儿使用父亲或母亲的医保时间一般是出生后三个月内,这个时间已过就必须去办理新生儿医保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三、新生儿当天
    2023-02-11
    405人看过
  • 父母能在子女户口所在地享有户口吗?
    父母的户口可以迁到外地子女的户籍所在地。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年老投靠子女主要条件:1、父亲年满60周岁或母亲年满55周岁,父母户口须一同申报2、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需提供以下材料: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
    2023-07-12
    492人看过
  • 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该如何验证
    房屋验证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房屋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一、民法典签订居住权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民法典规定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未婚子女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
    2023-06-22
    468人看过
  • 无产权永久居住权可否转让
    无产权永久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一、《新民法典》关于房屋新规法律有哪些新版新民法典相关房屋新规如下:设立居住权制度。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去不动产局,把自己房子的居住权给别人。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同时,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得出租,另有约定除外。当居住权人去世或者居住权限届满,居住权消失。居住权法正式执行以后,让一套住宅房产就拥有两个房本,一个是的所有权房本,一个是居住权房本,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两个房本互相独立又互相依存,可以对抗也可以共生。房产可以整体转让,或单独转让居住权或单独转让所有权等等。二、民法典中的立遗嘱是否能立居住权《民法典》立遗嘱不能立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
    2023-06-28
    45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没有房子的人是否享有永久居住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确实存在困难,可以享有居住权。您再把具体的情况说明一下
    • 永久居住权享有哪些权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
      永久居住权享有以下这些权利: 第 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 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 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 上没名字,但是在,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产权就不是你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你可以暂时住着,谁就有产权,等产权人回来要求你归还
    • 户口所在地领取居住权是否属于遗产继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9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过户给我女方可以享有永久居住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1、现在房屋还是以离婚协议为准,你们在离婚时已经对房屋的归属做了约定2、现在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如果你想将房产证变成一个人,女方不同意的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女方配合你过户3、你们可以自己在做一个新的约定,约定房屋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就可以不更换房产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