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房,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夫妻两个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房产,一般情况下是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此,网友夫妻在购房协议上都写上两个名字,一般认定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一方签放弃产权协议是否有效?
婚后买房,一方随意写上房产归谁谁谁单独所有这几个字,这种不靠谱。一方特别声明放弃房屋产权,将房产属于另一方,需要走法定程序。将这套婚后买房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由夫妻共同所有变更为女方单独所有。
(三)房屋已经归女方所有,离婚时候男方还能分吗?
房产已经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房产归女方单独所有。因此,他们想要离婚时,男方无权向女方索要房产。若女方同意将房产价款一部分返还给男方,男方也是可以获得补偿。此外,离婚时候,除了对房产分割,还要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财产分割等问题,夫妻双方沟通不成的,那么到法院起诉。
关于处理上海离婚案件涉及房屋问题的几点意见
为及时、有效地制止当事人利用诉讼以调解离婚规避法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离婚案件中凡需要处理房屋问题的,应严格审核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房屋租赁凭证、产权证、户口簿等证据材料,如当事人不能提供这些材料的,法院应主动调查取证。
2、调解离婚的案件所涉及的房屋如属他人租赁或产权系他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征询租赁人或产权人的意见。租赁人或产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在审理案件中如发现当事人既有房屋迁让纠纷案又有离婚案在法院同时审理,离婚案涉及的住房与房屋迁让案涉及的房屋是同一的,该两个案件应协调一致后作出处理,或者先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待房屋迁让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审理。
4、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对住房的处理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再婚的,应就住房部分裁定中止原调解执行,进行再审。
5、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人民法院发现当事人确系以协议离婚规避法律,调解书对住房的处理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且离婚当事人双方均未再婚的,裁定中止原调解书执行,连同婚姻、房屋、财产、子女扶养等内容一并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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