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的最终决策机构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2:20:49 414 人看过

公司中的最终决策机构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

1、有股东,股东认缴或实缴出资额;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去工商局核名,申请设立登记;

4、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公司的好处如下:

1、注册公司,可以合法合规的经营。有了公司执照,日常经营活动中可以应付政府的相关检查,享受国家对企业提供的广泛性的政策保护;

2、注册公司,可以规避风险。一般有限公司都是责任制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盈利的权利,同时受到法律对其利益的保护,同时公司能够使组织能够高效规范运作。万一发生预料之外的债务风险,可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承担注册资本亏损额的总体责任,股东承担相应股权比例内的责任,不至于牵连到私人和家庭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僵局中的公司解散诉讼机制

公司解散应该跟公司设立一样,更多的是公司股东自由意志的结果,但在现实中由于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使公司运行出现障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的运行机制失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对公司的任何事项作出决议,公司处于瘫痪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无法通过公司正常的表决机制来实现公司的解散。旧公司法并没有设置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散公司的救济机制,公司僵局问题无法通过司法程序得到解决。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增加规定了公司可以因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了股东通过诉讼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样就确立了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机制,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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