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34:06 234 人看过

(一)房屋重置费

此项补偿要求被拆迁人必须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不得是违章建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但是,拆迁律师提醒大家,违法建筑也分不同况:

(1)对依法应当予以拆除的,进行拆除并不予补偿;

(2)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房屋补偿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房屋自身价值

房屋价值要根据被拆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以平方米为单位估算成本价,也可能会包括区位补偿费。

2、附属物

此处附属物是指合法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对房屋具有某种用途,有利于提升房屋价值,并可估算价值的某种设施。它既可以是房屋所有人添加的,也可以是房屋使用人添加的。

3、收益权

这里的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而产生即将获得的利益或合法预期收益。它要求受益人必须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使用人。

(二)周转补偿费

(三)其他奖励性费用

一般为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拆迁方会根据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设定一定的奖励性补偿。如果被拆迁人积极房屋拆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愿做出一些牺牲如搬至郊区居住或不要求重新安置房屋的都可以享受到此项奖励补助。

拆迁补偿款多久到账

拆迁赔偿款一般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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