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53:11 146 人看过

所谓改善是指对租赁物并不改变其外观形状,而是对其性能进行改良。如租用的汽车由原来的化油器改装为电喷的,使汽车的性能更符合环保的要求。所谓增设他物,也叫添附,是指在原有的租赁物上又添加另外的物,如在汽车上安装音响设备、在房屋里安装空调等等就是添附。

有时,承租人为了使租赁物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添附,但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是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而不具有处分权,因此,他不能擅自在租赁物上进行拆改或者添附。承租人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添附时,须先同出租人协商,在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后方能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添附。如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为租用的汽车安装防盗器等等。

承租人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使其使用效用和本身的价值增加了,在租赁的有效期间内是不成问题的,但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须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时就有一个与原租赁物的状况发生变化如何处理的问题,一般应遵循这样一个规则:

可以要求出租人偿还由于改善或增设他物使租赁物的价值增加的那部分费用。但仅限于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增加的价值额,而不能以承租人实际支付的数额为准。

对于增设他物的,如果可以拆除并不影响租赁物的原状,承租人最好拆除,承租人也有权拆除。一般地说,出租人不希望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添附,因为这种添附增加了价值,出租人是要有所付出的。因此,增设物能拆除的,承租人尽量拆除。例如,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安装的空调,就可以拆除,但拆除后应当将安装处修复至原来的状态。如果出租人对增加物表示可以不拆除并愿意支付增加的费用的,也可以不必拆除。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增设他物的,承租人不但不能要求出租人返还所支付的费用,反过来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一、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民商法领域调整。如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可以进行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大部分的租赁合同诉讼是由出租方提起,因为承租方确实无力支付租金或者在诉讼前会采取拒付租金的方式试图让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同样在大部分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都会提起反诉,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出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提供的租赁物违法(属于违章建筑)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目的(不符合商业用途,办不了营业执照);一房二租;无故提前解约。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无论理由是否合法合理);违反约定装修、改建;转租等。二、学校
    2023-03-13
    335人看过
  • 承租人能对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吗?
    在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对此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房屋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一、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有哪些程序出租人要解除合同要符合下列条件: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2、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坏;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哪个情况下可以取消(一)承
    2023-02-27
    380人看过
  •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一、租赁注意事项(一)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二)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三)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023-03-04
    147人看过
  • 承租人能否对租住房屋改变用途或进行装修?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对租住房屋改变用途或进行装修。如果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后,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对房屋进行装修。一、房租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除改建。3、房屋毁损。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6、当事人协商终止。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2023-06-28
    403人看过
  • 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的损害负责吗
    承租人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正常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但要解决的问题是,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减少了价值,是一种损失,而不是损耗。损耗是合法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例如,承租人租赁了某一机械设备,按合同约定,该设备在使用了6个小时后,必须关机休息2小时,但承租人为了赶工程进度,或者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使用该设备时连续使用了10个小时,最后该机械设备因使用过度被损坏。这就是一种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损耗。因为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6小时,该机械设备是不会发生损害后果的。本条规定的承租人的行为是一种违反义务的行为,由于其违约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各国民法都是这样规定的。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
    2023-06-15
    158人看过
  • 未经承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行吗
    可以转让,但是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
    2023-06-15
    329人看过
  •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经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的第三人的范围限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规定有义务在登记机构进行查询的第三人。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地役权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地役权合同包括的条款如下:1、当事
    2023-03-06
    274人看过
  • 《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怎样履行返还租赁物义务?
    租赁期间届满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一般来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这是说依照约定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为使用收益致使租赁物发后变更或者损耗,是属于正常状态。因此,只要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状态,或者符合承租人正常使用收益后合理损耗的状态,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的履行就是适当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如果承租人的行为已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不必恢复原状。
    2023-06-09
    208人看过
  • 如何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收益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对出租房有什么保管义务具体义务包括:一、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二、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
    2023-07-06
    150人看过
  • 承租者能否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
    承租人没有权利转租房屋。房屋转租需要承租人事先与房东达成协议或征得房东同意,否则可以撤销转租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合同与次承租人达成协议时,转租合同已经成立,是否生效取决于出租人行使追认权还是行使合同终止权。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一)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四)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
    2023-07-03
    373人看过
  • 承租人更改,会对租赁合同产生什么影响?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的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6)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公房承租人如何变更登记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
    2023-07-17
    104人看过
  •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合法吗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权利,它包含有以下三方面含义:(一)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依照融资租赁合同所拥有的承租权,也不得擅自变更原承租条件。(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拥有独占使用权。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虽然承租人是通过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但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根本目的是要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在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独占使用权,对使用租赁物所取得的收益可以独立处分。从买卖的角度看,出租人为买受人,出卖人虽将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标的物的所有
    2023-04-26
    197人看过
  • 出租人如何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指的是什么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的意思分别是:出租人指出租物件的合法所有者,拥有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物品租给他人使用,收取租金报酬的自然人或法人代表;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出卖人是指物件的卖出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
    2023-07-07
    381人看过
  • 承租人对损坏的租赁物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承担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变小。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这种损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一、承租人还享有哪些权利承租人享有的权利: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4、优先购买权。二、租房子家电坏了,维修费是由哪一
    2023-03-10
    33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承租人的承租人租赁物应当如何改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9
      承租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后改善租赁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履行。
    • 承租人改善租赁物后后果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07
      承租人改善租赁物的后果: 1、如果经过承租人同意或追认的,则改善行为视为合同约定; 2、如果未经承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承租人应当如何改善租赁物,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9
      法律分析 承租人改善租赁物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增设他物的,承租人不但不能要求出租人返还所支付的费用,反过来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融资租赁期由谁对租赁物进行维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融资租赁合同怎样对租赁物进行约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8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从以下方面对租赁物进行约定: 1、租赁物的交付与检验条款,租赁物一般都是由供货商直接交付至承租人确认的交付地点,由承租人负责接收和验收; 2、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与保管条款; 3、租赁物的保险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