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标的物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8:42:12 325 人看过

借贷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借款本金及利息,标的是借贷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

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男女恋爱期间借款以后要还吗?

男女恋爱期间借款以后要还。男女恋爱期间借款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

借条和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借条或欠条。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两者性质不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借款利率的合法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需要遵循风险预控、利率合理的原则。其中,借款年化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的4倍,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一规定意味着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需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利率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需要遵循风险可控、利率合理的原则。其中,借款年化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的4倍,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一规定意味着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需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利率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这也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过高利率对借款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因此,借款年化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的4倍是合法的。借款人在从事民间借贷活动时,如果预期年化利率超过合法的范围,还有机会挽回部分损失。民间借款的金额如果涉及数额较大,对借贷双方来说都是有
    2023-09-16
    325人看过
  • 借款抵押物品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一、主合同未签订附件是否有效主合同未签订的,合同附件没有效,具体如下:1、合同附件可视为主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未签订生效的,从合同无效;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成立合同
    2023-03-15
    6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有效期几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借款协议的有效期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具体的期限是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为准,一般是三年的时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等条件。一、借款合同有效期几年借款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具体的期限,视合同约定为准。对于诉讼时效,则为三年。《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5.出借人以与
    2023-06-04
    244人看过
  • 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钱款所有权的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钱款处分权的合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借款合同是转让标的物处分权的合同。借款合同所转移的是标的物的处分权,而不是所有权。若认为借款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则新所有人就不能有“返还”的义务;而借款合同的借用人按约定负有“返还”的义务,约定有利息的,还须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标的既不是被卖出,也不是被租出,而是被贷出,到期还要收回。借用人借贷的目的,主要不在拥有所有权,而在于为了自己的需要而处分。第二,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或客体为可消耗物。可消耗物又称为消费。借贷合同,以金钱为标的物。第三,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在传统民法,消费贷款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在双方当人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后,还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要件。我国《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标的物交付
    2023-06-14
    2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借款合同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1、借款合同的形式是否属于双务合同或者是不是单务合同,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致。单务合同指的是一方享受合同带来的益处却不为后果负责,而另一方只能对后果负责但是却不能享受应有的权益,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恰好是相反的。比如,把自己的财产无条件的赠与给别人的赠与合同、把东西还给别人的借用合同、无条件不谋取利益的保管合同都属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相互付出,两方一起享受权益也一起承担后果,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例子。双务合同中的妨碍其它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对抗权是在双务合同产生法律效应的过程中产生的,在相符的法律条款中,当一方拒绝听取另一方的想法从而与另一方对抗的履行请求权(请求权就是一方请求另一方或者不为一定权利的行为),可以暂时缓解拒绝实行乙方义务的作用。2、如果只是针对借款合同,有的专家分析后认为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借给别人钱的人只享受权益,找别人借
    2023-04-19
    155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什么,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什么签订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是出借人支付借款,借款人按约定使用借款,并且偿还借款和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
    2023-04-18
    293人看过
  • 物品质押的借款合同怎么签订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货品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货品的权利,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3、货品的状况货品的状况是指货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货品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货品为何物。为避免于返还货品或实现质权时,就货品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货品的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货品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5、质押移交的时间当出质人将货品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
    2023-02-08
    209人看过
  • 什么是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有:1、贷款人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2、借款人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3、贷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4、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人民币和外币;5、签订借款合同必须提供担保或担保;6、贷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抵押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2023-07-03
    410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上打借条是正确的,借款合同还是借条
    借钱打借条更合法。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有着很大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关系着追讨借款/欠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只有3年,而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可达20年。一、贷款合同借条过期还能用吗借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借条作为证据而言,其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其证明的债权纠纷,具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二、怎么区分借条和欠条,写个人借款协议应注意什么借条、欠条,两者都是一种协议、合同、手续、凭证,也都是证
    2023-02-28
    265人看过
  • 什么是借款合同保证人
    根据保证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保证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如何确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指由保证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应当在借贷合同中明确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明确的,视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起诉保证人要求还款。在连带保证责任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还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起诉。借款合同保证人免责问题按保证法规定,保证人在几种情况下
    2023-03-03
    64人看过
  • 金融借款合同的一般特点,金融借款合同定义是什么
    一、金融借款合同的一般特点金融借款合同的一般特点如下: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4.《借款担保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二、金融借款合同定义是什么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定义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有偿性、要式性、诺成性。金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所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三、金融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2023-05-03
    380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间借款合同
    企业间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必须是有偿,是有要约和承诺的形式的;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等。公司企业间借款合同专业范本<p>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p><p>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司</p><p>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p><p>第一条、借款金额:</p><p>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p><p>第二条、借款期限:</p><p>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p><p>第三条、还款方式:</p><p>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p><p>第四条、借款利率
    2023-08-02
    351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如何区分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
    一、借款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一)合同性质不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合同特征不同(1)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
    2023-06-01
    266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有担保人是什么借款呢
    一、借款合同中有担保人是什么借款呢借款合同中有担保人是保证担保借款。保证担保方式如下: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4.定金。5.留置。二、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联系与区别1.联系两者都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形式,都以获取借款之类的财物为目的,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力履行情况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全措施。2.区别(1)担保种类不同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2)担保提供方式不同保证担保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而抵押担保中抵押物可以是自己或第三人提供的财物,
    2023-04-30
    19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配合合同中的标的物条款指的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7
      标的物条款就是合同的品名条款。品名条款是买卖双方对具有一定外观形态并占有一定空间的有形商品达成共识的一种文字描述,又称标的物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缔约双方同意交易的商品的名称,故又称之为“标的物条款”。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借款到什么的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5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的合同,主要是在合同上规定借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 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的纠纷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借款合同是在发生借款行为的时候回签订的合同,双方应该对合同中各类事项进行一个约束,比如说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方式,还款的形式如何,以及什么时候还都应该作出相应的规定,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时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据: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
    • 标的物条款就是合同的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标的物条款就是合同的品名条款。品名条款是买卖双方对具有一定外观形态并占有一定空间的有形商品达成共识的一种文字描述,又称标的物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缔约双方同意交易的商品的名称,故又称之为“标的物条款”。
    • 什么是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31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 3、无须现属于出卖人。 4、无须现已存在。 5、无须买卖时已特定。 6、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