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非法集资罪和私募资金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08:41:44 342 人看过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非法集资罪和私募资金罪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募集资金的,都可以按集资诈骗罪进行处理,而非法集资与私募集资的区别是募集的对象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击。对于某些危害较大的非法集资行为,依靠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手段来规制是不够的,而必须用刑事的手段来予以打击。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二、私募发行主体有哪些

1、私募资金的需求者

在私募市场上,私募资金的需求者是各类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私募市场的资金需求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部分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由于自身发展而产生资金需求,由于公募程序的复杂性,在可以私募的条件下,工商企业一般会选择私募融资。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和部分高科技企业由于信用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原因而在公募融资上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私募市场吸引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另外部分金融企业出于资本金扩张的需要也通常选择私募融资的方式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如我国证券公司的几次增资扩股都是选择了私募的形式。

2、私募资金的供给者

私募资金的供给者包括了个人、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多种机构,资金超过公募形式的回报是吸引这些机构和个人提供私募资金的主要原因。

3、私募市场中介机构

私募市场相对于公募证券市场来说,没有正式的组织和具体的场所。其业务大多经过许多证券商及金融机构的合作完成。中介机构是私募市场能够正常运转的核心组织,是参与私募融资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投资银行

在金融机构中,投资银行与资本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他们不仅承办公募证券的发行,也承办公司私募债券、私募股票的发行承销。在国内,私募业务过去并没有受到我国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重视。虽然券商普遍为企业做过一些私募业务,但仅仅是作为公募发行的一个配套手段。

(2)信托公司和各类金融公司

信托和各类金融公司由于较高的信用度,在私募资本市场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大多参与证券金融活动,并与特定产业有着特殊关系。与证券公司一样,私募业务原来并不是信托和各类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但是随着信托业的重新定位和中国私募市场规模的增大,许多信托公司和金融公司出于和证券公司一样的考虑开始纷纷将重视私募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集资罪、单位违法分罪与非法集资罪的本质区别
    非法集资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别: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在非法集资中如果是为了单位的利益由单位作出的决定,那么就应当属于单位犯罪,如果是个人做出的决定,那么就属于个人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也会不同。非法集资罪的判刑非法集资,经立案侦查,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需要按照诈骗数额、犯罪情节考虑判刑。1、一般情况下,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2023-07-03
    301人看过
  • 假借私募基金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者把自己伪装成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募资运作不规范,演变成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行为。行为人谎称自己经营的是私募基金,有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优秀的运作团队,以较高的年化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并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手机短信、微信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甚至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对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以及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均不予考虑,也未进行风险提示。一、假借P2P网络借贷之名进行非法集资当下一些机构打着P2P的旗号,设立网络借贷中介平台,采用虚假宣传手段,一方面强调借款人项目规模大、前景好、收益高、风险低、回报快等;另一方面则弱化项目的审批瑕疵、保障不稳、模式非法,虚构借款人、借款标的及资金用途,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实际上,很多P2P网贷的平台客观上突破了P2P平台作为“金融信息中介
    2023-03-20
    362人看过
  • 集资罪的新定义:区分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集资犯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刑法》第一百
    2023-07-08
    56人看过
  • 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若在外地打工拖欠工资,在当事人的户籍地是不可以起诉的,当事人仅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处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私募基金投资期内投资人可以退出吗私募基金退出期私募基金的退出期是指一个私募基金在完成它的任务后退出市场的的时间,私募基金的退出期是根据私募基金的发展情况而定的一个具体日期。私募基金的退出的时间的早晚,也与市场的需求有关。私募基金以获得中期投资回报为目标。他们不会长期投资于某一公司,他们在投资于某一公司之前就会考虑如何收回投资和回报。私募基金退出方式私募资金一般有三种退出方式:目标公司上市、股权转让、减资或清算。1、目标公司上市目标公司上市,即所谓的首次股票公开发行。目标公司上市后,私募基金可以卖出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票,成功退出。无论对于私募基金而言,还是对于
    2023-08-01
    305人看过
  • 私募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别与界限
    私募基金是一种合法的投资形式,如果私募基金采取了公开筹集的方式获得资金,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个人近期感到的问题点是:(1)、私募基金的投资有限合伙并不需要特殊资质,合伙企业本身属于证监会所列明的“投资者”之列所以不存在缺乏资质的违法问题。(2)、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在,私募基金面向特定对象(成立合伙本身就会对有限合伙人做出一定的限制)。(3)、以上有回答所提及的那篇文章《私募股权基金外衣下非法集资犯罪探讨》的区别描述确实是现有资料中提法比较明确的,我之前也将之作为了思路的看考。特此将重点贴出供理解,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性质不同。非法集资是“未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进行融资,是法律明确规定所禁止的行为。而私募基金则是由于其发行对象、运作方式满足法律的规定而不必向有关部门登记,是属于受法律豁免而不需要登记的合法行为。2、募集对象不同。非法集资的对象为社会不特定
    2023-02-21
    463人看过
  • 私募基金资金募集如何合规
    1、特定对象确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基金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特定的募集对象。首先,基金管理人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自身相关信息,宣传内容仅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并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其次,根据不同的情况用不同的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1)若是针对非互联网媒介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的,募集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定特定对象,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并强调评估结果有效期不超过3年,逾期再推介需重新评估;同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持有时间超过3年的无需重新评估。(2)若是针对互联网媒介宣传推介私募基金的,即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报告会、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渠道推介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必须设
    2023-06-02
    445人看过
  • 非法集资罪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罪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情形。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是犯罪的对象不同以及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一、非法集资罪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非法集资罪认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
    2023-06-05
    442人看过
  • 私募基金募集资金的规则是什么
    1、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3、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4、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5、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
    2023-03-28
    363人看过
  • 区分非法集资罪和网络诈骗罪的不同之处
    非法集资罪和网络诈骗罪的区别是:非法集资罪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网络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网络为媒介,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非法集资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为: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集资诈骗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
    2023-07-04
    104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吗?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
    2023-02-14
    315人看过
  • 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非法集资和传销怎么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为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一、传销罪怎样判刑传销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二、直销与非法传销分别是什么意思?直销是指在固定店铺以外的地方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为;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
    2023-02-27
    426人看过
  • 私募基金投资分析方法
    1、当前,证券投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2、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股市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投资理财行为是属于公务员的个人行为,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务员能投资私募基金,但是公务员只能投资不能兼职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岗位,也不能动用公用的资金用来投资理财,否则将会收到法律的严惩,而且公务员想要投资私募基金,必须达到私募基金投资的门槛才可以。一、公务员投资私募基金1、投资属于个人行为,是可以的,但是不得兼职或者挪用公用资金。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
    2023-03-25
    418人看过
  • 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私募是一些上市企业增加营业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具有合法性;而非法集资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有些企业单位打着募集基金的口号进行非法集资,从而给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所以能区分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十分重要的。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区别:一、是否公开募集私募基金,顾名思义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对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需要具备更苛刻的条件和审批手续)向公众推广募集。因此,公募基金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严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宣传,不能通过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实践中,理财讲座、投资研讨会等宣传形式无形当中把私募基金资金募集行为推向了犯罪的边缘,基金公司应谨慎对待。如果相关机构采取上述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和推介,则有可能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这一界限。二、是否注册备案合法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应当取得
    2023-04-28
    482人看过
  • 私募基金未备案付款,涉嫌非法集资吗
    1、私募基金备案,意思是指私募基金在行业协会的备案,只有备案了,才能开立相关证券账户。而备案,是在募集基金完毕之后去做的备案,不是先备案再去募集资金。2、非法集资的构成其中一个要件是向不特定人(公众)筹集资金,并且是未经法定程序。3、因此,两者有很大区别:A、私募基金针对的是特定人募集基金,并非是不特定人(公众)B、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据的法律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来筹集资金,备案仅是之后一个程序4、结论:两者不同范畴,没有备案与非法集资没有关系,如果私募筹资面向的是特定人,那肯定不涉嫌非法集资。二、怎么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人标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
    2023-04-04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别私募和非法集资的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4
      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五大区别: 1、是否公开募集。 2、是否注册备案。 3、是否真实项目。 4、是否人数众多。 5、是否承诺收益。
    • 非法募集资金罪有什么后果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中间人对非法集资行为都是知情的,这会涉嫌非法集资罪的共犯,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
    • 私募和非法集资区别是哪些如何识别非法集资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1.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等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机构或公司,批准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如果不具备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拍卖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企业国家法规政策明令严禁吸收公众存款,它们就不具备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至于以“预售房”“好项目”等为名吸收存款
    • 私募如何募集资金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6
      私募募集资金的方式有: 1.私募基金管理方公司自己有销售团队的,可以自行发行产品募集资金; 2.私募基金管理方公司无销售团队的,发行产品可委托三方理财公司募集资金; 3.私募基金管理方公司无销售团队的,与其他金融机构洽谈,从其他金融机构募集资金。
    • 私募非法集资的特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1
      在目前实践中,判定非法集资主要看的是社会危害性。影响大的、坏的,那四条满足两条就危险,比如第一第二条,或者第一第三条。所以第四条就挺关键的。你的投资者是不是合格投资人,有没有风险承担能力。事前有没有做调查问卷并保留。这些就挺重要的。就是招了不适格的投资人,才会造成社会不稳定,政府才会去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