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的投资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02:42 308 人看过

1、新成立的公司的投资时间是什么时候p>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新设立的公司设立时,对股东的出资时间没有规定,但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方式、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条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上签名、盖章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缴本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公司章程等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其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股东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应当承担下列义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估值过高的,应当重新定价,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补足差额的责任。不提取出资的义务

依法转让出资公司法对此作了专门规定,解释了转让出资的程序,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实缴出资,转让的对象可以是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经全体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对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股东转让出资时的行为规范。股东转让出资时,公司应当依法登记股东名册。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和转让的出资额应当记载在股东名册上。股东未按规定履行转让手续的,公司可以不予承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公司成立了出资人应该什么时候注资
    一、公司成立了出资人应该什么时候注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已经成立了的,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的责任,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补缴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
    2023-06-12
    174人看过
  • 新成立公司认缴制股东出资时间
    一、新成立公司认缴制股东出资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是没有强制规定的,股东认缴出资的,要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认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出资不足的具体
    2023-06-17
    500人看过
  • 新成立的公司能对外投资吗
    一、新成立的公司能对外投资吗新成立的公司可以对外投资二、新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有关规定: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由此可见《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第一,公司的对外投资不再有投资限额的限制,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不受净资
    2023-03-12
    203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何时?
    《公司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创立行为发生效力和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确立的法律行为。经法定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册,公司即告成立,成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登记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是确立公司成立的法律文件,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从成立日期起,公司即成为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法人。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各主要登记事项所作的登记产生法律效力,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一、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表现(一)
    2023-04-03
    34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是什么时候每年3月1日至6月31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参检企业应自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讯的企业财务报告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提交文件、证件: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一份(原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4、满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5、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有关具体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
    2023-02-19
    249人看过
  • 合同什么时候成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首先,合同订立的时间一般是合同当事人都已经在合同上面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其次,如果有一方当事人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其履行的,合同就已经成立,主要义务履行完毕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5-11
    270人看过
  • 公司成立时间和购车时间的关联
    成立即可,只要不是营运性质的就没有什么问题,首先营运性质的车有强制报废年限或强制报废公里数,营运性质的车辆在购买商业险的时候会比非营运车辆购买的商业险贵许多,营运性质小型客车(普通轿车)比如每个城市大街上跑的出租车就属于营运性质车辆都有8年强制报废,现在很多租赁公司的车或网约出租车(办有网约证的滴滴,首约等……)几乎都是60万公里强制报废,营运性质的车以后卖车会直接影响到卖车价格,同品牌同年份的二手车,营运性质的比非营运的便宜很多,能接受的人群也很少。公司名义买车多久可以转到个人名下随时都可以去办理手续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申请表。持相关资料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
    2023-07-02
    34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最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不少民事主体在欲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会选择与单位签订劳动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最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后,会发生经济纠纷,此时,应该按照怎样的原则进行处理呢?一、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最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最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现实中有,但是不多。一般存在于用工比较规范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起点意义重大。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起,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用人单
    2023-04-29
    224人看过
  •  买房份额的确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申请房产登记时,需要提供每个人所占份额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可以签署在购房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记时另外书面确认。这个约定一定要申请房屋登记的相关共有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在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额。在申请房产登记时,需要提供每个人所占份额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可以签署在购房合同中,也可以在房屋登记时另外书面确认。这个约定一定要申请房屋登记的相关共有人签字确认。房屋登记后,登记机构会在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上注明各自所占份额。房产证出来后,没法再约定份额,此时要变更份额,就涉及买卖或者赠与,要重新办理过户登记,并且缴纳相关税费。赠与份额可以公证,但是房产的赠与必须过户才生效。即使公证也没有物权效力,是可以再公证变更赠与。 房 产 赠 与 份 额 如 何 公 证 ?房产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和存款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都是按照赠与标的额的2%收取公证费。对于房产赠与
    2023-09-17
    239人看过
  • 如何更换新成立公司的投资者
    1、如何变更新设公司的投资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新设公司如欲变更投资者,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变更。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在同
    2023-05-02
    245人看过
  • 公司成立时取得股东资格的初始时点是什么?
    1、公司成立时取得股东资格的初始时间点是什么公司成立时,取得股东资格的初始时间必须在公司成立之初。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取得股份的继承人将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善意取得是指股份受让人,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取得非债权人的股份,取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并不取决于转让人的意愿,它是原始取得的一种特殊方式,一般来说,善意取得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本身有效;(2)股票可以处分,法律禁止的不能善意取得。(3)不得从权
    2023-05-07
    227人看过
  • 辞职的时候公司不发工资怎么投诉
    如果在劳动者辞职后公司不给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一、压工资辞职不给怎么办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
    2023-03-31
    472人看过
  • 公司法最新版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公司法最新版是:2018年10月26号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的。目的在于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相关条款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2023-03-31
    58人看过
  • 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
    一、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二、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由于自己的身份受到有关法规、政策的限制不宜公开,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如在《公司法》修订前的实质一人公司却登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大多属此种情况;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2、约定挂名的股东这种形式大都
    2023-06-02
    5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成立时间与投产时间之间的时间是什么期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公司成立时间与投产时间之间的时间是属于生产准备期时间,这段时间可以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生产环境和办公环境的整理整洁,开展人员招聘,组织架构的设立,员工培训等工作。尤其是员工培训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本公司设计文件、图纸,系统设备的学习和了解; 2、部分工作岗位专业基础理论培训; 3、仿真机培训; 4、到主设备制造厂参观学习,了解掌握主设备的内部结构和工艺要求; 5、到同类型公司参加生产实习; 6
    • 新注册的公司要注销的时候出资时间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9
      1、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是,认缴制的公司,出资时间由股东进行约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
    • 公司成立日期是什么时候?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5
      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成立的日期。我国《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 合同一般自什么时候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一般自什么时候成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 公司法什么时间成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9
      《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首次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其后,分别于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经四次修改。 现行最新《公司法》是2013年12月28日通过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