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被拆迁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9:21:55 117 人看过

对被拆迁人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

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一、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哪些拆迁补偿

1、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

2、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区位补偿。

3、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后,要求拆迁补偿。

4、长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外均无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二、被拆迁人应注意强拆的方法有哪些

1、偷袭伤害。趁被拆迁人及其家属外出,威胁恐吓或者偷袭殴打伤害。

2、断绝生活供应。断水断电断气,使得被拆迁人没有生活供应,不得不搬迁。

3、释放异物。吓唬被拆迁人,释放老鼠、毒虫、蛇等异物。

4、恶化生活环境。破坏房屋周边道路,让房屋周围变成废墟,倾倒垃圾粪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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