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涉港离婚纠纷调解的有效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4:20:23 412 人看过

涉港离婚纠纷可以调解离婚。香港的离婚制度不同于大陆,因此,香港离婚纠纷能否调解取决于管辖权法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而香港法院需要满足当事人之一是香港居民,或者在香港法院提出或者申请离婚当天,婚姻的任何一方都是以香港为居民或者与香港有密切联系;或者在提出申请之前的整个三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通常住在香港;根据香港法律,离婚只能在法院离婚,不能在民政局离婚,没有调解制度。

法院如何调解离婚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纠纷调解相关文章
  • 对劳动争议纠纷的调查研究
    劳动争议纠纷是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常见民事纠纷,了解此类纠纷的特点、产生原因、诉讼结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对丰台区法院2004年第一季度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常见问题,对双方如何避免产生劳动争议纠纷、产生纠纷后如何避免败诉,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一、基本情况及特点(一)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年一季度共受理118件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61件)同比增加93%,审结69件,比上年(15件)同比增加360%.(二)案件多由劳动者提起,涉案单位绝大多数为公司、工厂等企业这些案件中,个人起诉的有97件,用人单位起诉的有21件;涉案单位类型上,69件次为公司,16件次为工厂,1件次为其他企业,21件次为学校、幼儿园、报社等事业单位。(三)难以调解,判决结案的案件中单位败诉的占多数调解1件,裁定驳回起诉4件,裁定准予撤诉9件
    2023-06-06
    212人看过
  • 继承纠纷反诉的可行性研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在继承纠纷过程中,若是符合了法定的条件,那么被告方是可以进行反诉的。继承纠纷中反诉的条件,第一个是,需要由诉讼中的被告向当前诉讼中的原告提出反诉;第二个是,原诉讼已经被法院受理;第三个是,是否受理反诉由法院决定,并且只能向原诉讼的法院提起反诉。继承纠纷可以协议管辖吗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发生纠纷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当约定管辖和专属管辖发生冲突的时候,以专属管辖为准。因为继承遗产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不可以约定管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二)追
    2023-07-01
    220人看过
  • 涉港离婚可以调解离婚吗
    香港离婚制度与大陆的离婚制度是不同的。所以涉港离婚纠纷是否可以调解要看管辖的法院。根据我国大陆法律离婚纠纷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而香港法院则需满足当事人中有一方是香港居籍、或者在香港法院呈请或申请离婚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是以香港为居籍或者与香港有密切联系(例如在香港有固定的工作等);或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三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根据香港法律,离婚只能在法院诉讼离婚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无调解制度。所以如果离婚案件当事人想选择调解方式离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大陆法院起诉。被限制出境的涉港离婚刘-敏(女),住上海市某区;谢-诺(男),住香港市某区。谢-诺自1998年起就来到上海搞投资,并创办了一家不小的企业。1999年,谢-诺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刘-敏,两人一见钟情,陷入了热恋。不久,二人在上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缺乏了解的闪婚终归不
    2023-07-23
    120人看过
  • 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涉港涉外地纠纷
    近日,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积极努力,以调解结案的方式及时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据了解,朱某系铜陵市某单位职工,2013年7月因病去世,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丧葬费、奖金等费用其亲属均未领取,朱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也未支取。张某系朱某的再婚妻子,朱某去世后,张某以朱某的女儿和父亲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对上述财产进行分割。朱某的女儿现系香港永久性居民,长年居住在外地;朱某的父亲居住在安徽省六安市,年近八旬。朱某的女儿从外地回铜陵后,称朱某的父亲已委托其全权处理遗产分割事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书,但由于两人均为本案的被告,依法不能相互委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身处各地,及时解决纠纷有利于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法院先组织朱某的女儿与张某进行了调解,在两人达成初步协议后,法院及时将协议内容电话告知了朱某父亲。在得到朱某父亲的认同后,考虑到朱某父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没有
    2023-06-08
    97人看过
  • 调解在盗窃案中的适用性研究
    盗窃案如果情节不构成犯罪,可以进行调解,构成犯罪的,不可以调解。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案件可以调解吗盗窃案件不可以调解,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案件,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盗窃案一经侦查立案,除《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不予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
    2023-07-06
    61人看过
  • 难题大调研纠纷大调解
    导言:6月28日,在江苏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对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据介绍,自去年起,遍布江苏1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全省261个人民法庭,以大力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的大排查、大调研、大调解的实践活动为契机,广大法官纷纷走出法庭、深入城乡,为企业、为百姓解难千万件。围绕隐患开展大排查去年9月,射阳县开发区人民法庭多名法官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中,发现通洋镇少数农户为发展养殖、育菇类产业,纷纷向金融机构贷款,因经营亏损不能偿还借款,可能形成金融债务纠纷的问题,及时将情况通报给镇党委、镇政府,并提出司法对策,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大有雪中送炭之感,立即组织政府、金融等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预防与化解纠纷,实现诸多利益的多赢。据介绍,全省人民法庭像射阳县开发区人民法庭这样,仅2009年就排查走访发现各地矛盾纠纷11715件,联系企业1213家。江苏全省各地人
    2023-06-07
    114人看过
  •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案研究
    医患纠纷解决途径: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医患纠纷处理技巧是什么?1、首先“分开”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2、不急于反驳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和赞同,这时病人的愤怒往往有所下降,我们代表院方向病人表示歉意,并尽量满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时
    2023-07-08
    262人看过
  • 解决劳动纠纷案件的研究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代理劳动纠纷案件后要遵守哪些规定1、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2、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3、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4、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6、不得扰乱仲裁秩序,干扰仲裁
    2023-07-13
    282人看过
  • 涉外投资纠纷法律问题研究
    涉外股权纠纷的法律有《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等法律。股权是以公司的存续为前提的,即公司股权,它属于一种期待物权,指的是股权所有者(股东)在对公司进行出资后享有的期望获得某种经济利益或者进行其他便益行为的可能性。涉外股权纠纷有哪些?涉外股权纠纷的问题:(一)涉外股权转让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二)未经审批的涉外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三)未生效的涉外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问题。(四)涉外股权转让“优先权”中“同等条件”的认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7-16
    241人看过
  • 离婚调解室:探寻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第三者上离婚调解室解决的方法: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虽然是由于第三方的干预,但如果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姻关系良好,夫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应采取积极措施,调解不成,可以判决不允许离婚。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认真做好无过错一方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争取调解离婚,但不能强迫。离婚调解书范本概念: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你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范文:__________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民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
    2023-07-11
    442人看过
  •  拆迁纠纷解决方法研究
    拆迁房纠纷的处理取决于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当事人与行政单位之间的纠纷,可以找拆迁办处理,但处理不了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拆迁款分配的家庭纠纷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不属于拆迁办的职责范围,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拆迁房纠纷是否可以通过拆迁办解决,主要取决于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当事人与行政单位之间的纠纷,具体而言由于不满补偿金额、安置条件等而产生的纠纷可以找拆迁办处理,处理不了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拆迁款分配的家庭纠纷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不属于拆迁办的职责范围,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拆 迁 房 纠 纷 能 否 找 拆 迁 办 解 决 ?根据我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房纠纷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拆迁办并非解决拆迁纠纷的机构。因此,拆迁房纠纷不能找拆迁办解决,而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办的主要职责是为拆迁工作提供组织和协调,具体实施拆
    2023-09-04
    82人看过
  • 离婚协议的效力研究:起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协议后可以起诉。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那么人民法院通常都会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那么需要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书后悔可以起诉吗可以。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
    2023-07-02
    264人看过
  • 遗嘱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研究
    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合法;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自书遗嘱的法律含义及订立遗嘱程序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了解自书遗嘱的法律含义和订立程序,有助于立遗嘱人订立有效的自书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了解自书遗嘱的法律含义和订立程序,有助于立遗嘱人订立有效的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
    2023-07-06
    256人看过
  • 调解离婚纠纷怎么办(离婚纠纷如何庭前调解)?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诉讼中间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1、诉前调解。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3、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5、社会化调解。6、开庭调解。开庭调解是指在开庭审理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7、庭后调解。庭后调解是指庭审结束后,判决下发前法
    2024-04-24
    22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纠纷的方式如下:1、调解纠纷前,应当充分了解纠纷产生的缘由,以及纠纷的争议焦点;2、调解纠纷应当做好居中第三方的责任,不能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应当做到客观公正;3、调解纠纷要能够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4、调解纠纷,... 更多>

    #纠纷调解
    相关咨询
    • 涉嫌借贷纠纷调解有效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3
      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争议的,是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不会对哪一方会有利。如果在庭前调解成功的,对原告而言,可以省去在开庭时进行举证的过程,比较省事,但可能会在调解时作出一定的让步,而且约定的还款日期可能较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涉外可行性研究单位名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商务部应当在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可行性研究单位名录:(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二)具有与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三)近2年从事过项目涉及相关货物的咨询或实施活动;(四)近2年内未因承担援外物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配单、评审、实施或供货任务受过行政处罚。商务部从可行性研究单位名录中选定进行援外物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单位。可行性研
    • 纠纷的离婚调解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6
      离婚纠纷的离婚调解与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 进行离婚调解,有离婚纠纷调解协议书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7
      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男方:年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本着友好的态度达成如下协议:1、男、女双方同意离婚。2、婚生女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整(¥:___元)。抚养费以半年为单位支付,支付时间不迟于当年___日、___。3、女方有探视___的权利,每周末可视情况接女儿回女方处居住。4、双方所欠___元整(¥:___元)债务,男女双方各承担___元整(¥:___
    • 贵港研究院报名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
      研究院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 2、经营损失的补偿。 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