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涉港离婚纠纷调解的有效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4:20:23 412 人看过

涉港离婚纠纷可以调解离婚。香港的离婚制度不同于大陆,因此,香港离婚纠纷能否调解取决于管辖权法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而香港法院需要满足当事人之一是香港居民,或者在香港法院提出或者申请离婚当天,婚姻的任何一方都是以香港为居民或者与香港有密切联系;或者在提出申请之前的整个三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通常住在香港;根据香港法律,离婚只能在法院离婚,不能在民政局离婚,没有调解制度。

法院如何调解离婚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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