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外嫁女的征收补偿权利无人可以剥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9 07:00:28 166 人看过

随着城镇化推进,征地拆迁工程也在全国各地兴起,越来越多的征地补偿问题也随之凸显。而如果对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纠纷解决不好,不仅影响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也势必会影响地方的秩序。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多年代理的征收拆迁案件中,很多被征收人都非常关心外嫁女的补偿问题。下面就由在明律师来说说外嫁女的补偿问题。最高法公布了这样一件关于外嫁女的判决案件:基本案情原告李某与被告罗山县龙山乡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的居民曾__登记结婚,婚后其户口迁入被告处,且在被告处分有责任田。原告与曾__登记离婚,离婚后原告的户口一直在被告处,其在被告处分的责任田一直未调整。被告村民组的土地被征用,经该组集体讨论决定该组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款31000元,但被告以原告已与本组村民曾__离婚为由,未将该款分配与原告。裁判结果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然与被告村民曾__离婚,但原告自结婚后其户口一直在被告处,且在被告村民组分有田地,故原告在被告确定分配征地补偿费方案时具有被告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土地补偿款的请求应予支持,依法判决罗山县龙山乡高湾社区居民委员会鲁畈居民小组向原告李某支付土地补偿款31000元。在明律师评析:该案件突显出来的外嫁女的相关法律点有:

1、外嫁女出嫁后户口迁入夫家所在村,且享有事实上的权利义务。此时,如果夫家所在村征收拆迁,外嫁女是有权利能分征收补偿款的。而如果是外嫁女原村征收拆迁,外嫁女再去争补偿款,就有点不合理了。

2、上述案件的分歧点在于:外嫁女离婚了,还能享受原本不是自己所属村集体,后来在事实以及法律上都形成了自己所属村集体的征收补偿吗?从最高法的判决看,外嫁女虽离婚,但其户口已落户在“前夫”所在村集体,且有事实上的权利,因此是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也当然享有补偿款的分配权利。该案的判决彰显了公平、公正的法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立法的意义在于保证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能够拥有一份承包地,并应当对该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的安置补助费享有分配权,充分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而该案判决不仅在于彰显法理,更在于坚持了社会“男女平等”的情理。在征收拆迁实践中,很多地区明显的“歧视”外嫁女。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在补偿问题上,很多地方是不给外嫁女补偿的。对于外嫁女的原村,他们会以本村仅包括现住有人口进行分配,而不是以户口所在划分;对于外嫁女新进的夫家村,该村会以补偿分配以户口为限推脱。这样的相互推诿,明显的将“外嫁女”拒于千里之外,外嫁女的权益无从保障。所以,在明律师要提醒的是:最高法的判决案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外嫁女的补偿问题应依据其户口所在以及事实上的权利来区分是否有补偿权利。在明律师在代理的数起外嫁女案件中,也依据上述法理及规定,为很多外嫁女争得了补偿利益。所以,如果有被征收外嫁女得到不合理对待时,一定要及时采取法律维权措施,保障自己的征收补偿利益。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的判决只是一个比较概括的现象。征收拆迁毕竟是一个政策性工程,具体的问题也还要结合具体的地方政策进行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能否剥夺未成年人政治权利,能否剥夺外国人政治权利
    一、能否剥夺未成年人政治权利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本来就不享有政治权利,实际上也不具有享有的能力,能否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命题,本身就没有实际意义二、能否剥夺外国人政治权利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或单独适用驱逐出境,那么对犯罪的外国人能否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呢?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么,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外国公民不享有我国的政治权利。三、政治权利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
    2023-04-30
    135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外嫁女被征地后有补偿吗?
    根据户口是否迁出来确定的,“外嫁女”享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外嫁女”的户籍仍在父母所在村集体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其应该具有父母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因此是应该享受征地补偿的。倘若外嫁女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具有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那么她是能够得到经济补偿的。倘若对方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外嫁女”可以将行政诉讼提起,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维护。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议定程序,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做出决定。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如果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提出了对相应份额进行支付的请求,应该给予支持。但是已经报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外嫁女本身的户籍还属于父母所在的村集
    2023-06-25
    416人看过
  • 外嫁女征地补偿最新政策
    如果户口已经从原地区迁出,落在了被征收的村集体里,那么这个外嫁女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同理可知,如果外嫁女原所在地村集体征收拆迁,外嫁女虽然嫁出,但是户口还没有迁出,那么这个外嫁女也是能领取征收补偿款的。
    2023-03-26
    316人看过
  • 村规民约不能剥夺出嫁女的权益
    出嫁外地户口不迁出还留在本村,妇女是否能享受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呢?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出嫁女户口在哪里,权益就在哪里;村规民约,不能剥夺出嫁女权益。时下,出嫁女权益被侵害问题不仅发生在我市,在全国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理由是,这是长期以来村里规定的。殊不知,《村委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而出嫁女虽然人不在本村,但她的户口还在本村,就应该依法享有应该享有的权益。否则,不仅有违《村委会组织法》,还有违宪法中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况,《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还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呢!而现实
    2023-06-07
    234人看过
  • 南阳市2020征地补偿外嫁女儿可以享受吗
    一、南阳市征地补偿外嫁女儿可以享受吗?这个要看户口在哪里,如果在南阳市征收地就可以享受。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二、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
    2023-03-15
    226人看过
  • 出嫁的女儿会不会被剥夺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不会被剥夺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继承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丈夫逝世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如果丈夫死亡,其法定的继承人包括:1、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继承权主体包括哪些?继承权主体如下:1、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3-03-24
    371人看过
  • 外嫁女后离婚土地补偿款问题可以分得吗?
    外嫁女,在离婚土地补偿款上是否可以分得应当根据户口来认定,如果户口也已经迁出,那么是无法得到土地补偿款的。由于土地是依据当地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的,那么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也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对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就应当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请求权。如果土地被征用而又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作为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一、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一)应当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权。人民法院审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时,不能轻易否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方案,更不能直接代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分配决定。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依法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管理集体财产,是
    2023-03-12
    301人看过
  • 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一、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1.已出嫁女的待遇问题。如果农村妇女出嫁,其丈夫属居民户,但该妇女无法将户口迁入男方处,导致户口未迁出农村,但其责任田被收回。对于这种情况,村干部肯能在分配补偿费时以该妇女及其子女为由而不予分配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的。对于这类农村妇女,由于政策规定不能到男方落户,居住乡、村应保证其享有村民同等待遇;其所生子女,可按随母原则申报登记户口,并与其母同样享有本村村民的一切待遇。若该妇女的户口已签出到其丈夫处,则该妇女不在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再享有安置补偿费。2.农业户口的大、中专在校学生的待遇问题。学生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不得以学生户籍不在该村为由,限制学生应享有的村民同等待遇。学生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提供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但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
    2023-06-02
    183人看过
  • 外嫁女户已迁征地补偿分割是否有权利要求
    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一、土地补偿方式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
    2023-03-22
    360人看过
  • 外嫁女拆迁有权利分得房屋补偿
    在法律上面,农村妇女享有的权利和男性是一样的,无论是否婚嫁。因而,我们也时常可也见到,不少女儿为了父母财产分割的问题,与家人对簿公堂。外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谁?农村土地要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外嫁女嫁人的时候,娘家的土地并不会带走,而嫁过去也不会得到新的土地。如果娘家土地征收,进行补偿的时候,外嫁女其实也有权享受。当然,很多人为了体贴父母,都不会参与分享,如果要分享,都是家庭协商解决。娘家房屋拆迁,外嫁女可否分得拆迁费?如果外嫁女的户口,仍然还留在娘家,那么娘家房屋拆迁时,外嫁女也能分享拆迁费。当然,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没有在娘家了,那么娘家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她无法分享。很多时候,外嫁女获得娘家土地征收或者房屋拆迁补偿,都是家人协商解决。也有的会因为分红不均而对簿公堂,在亲情面前,大伙没必要为了金钱与父母反目为仇,钱很重要,但亲情更重要。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特别是
    2023-06-15
    251人看过
  • 外嫁女征地补偿委员会的电话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结婚的女性即使和镇上的居民结婚,户籍也没有转移的情况下,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没有失去资格,可以申请土地补偿费,一般得到法院的支持。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外嫁女”如何与村民享有同等征收补偿待遇?“外嫁女”作为农村婚俗惯例而来的习惯性称谓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我国法律对“外嫁女”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没有明确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住房作为家庭的一项重大财产,是维持家人共同生活的基本需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障户有所居是征收部门在补偿安置中所应遵循的原则,避免被征收人流离失所也是其在征收补偿中应予考虑的因素。就“外嫁女”而言,她们的情况可能表现为出嫁后户籍仍然留在娘家,抑或离婚后户籍重迁回娘家,具体包括“外嫁女”嫁农村男、“外嫁女”嫁城市男以及离婚等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有法语指出,无论何种情形,
    2023-08-05
    425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如何照顾外嫁女权益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们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民法典》中的物权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般而言,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
    2023-07-03
    3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出嫁女的利益?
    与城镇职工或者居民结婚的农村妇女,由于政策原因导致不能落户到男方,应当认定其仍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应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获得补偿的权利。而实践中,大多数情形是嫁农女出现的分配补偿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规定,妇女嫁入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对于在开展延包工作之前嫁入的妇女,当地在开展延包时应分给嫁入妇女承包地。对于妇女嫁入时已经完成延包工作的,如当地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应在小调整时统筹解决;如当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则出嫁妇女原籍的承包土地应予以保留,说明嫁农女的集体成员权益应在原籍和嫁入村之间按照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不能以户口或出嫁等理由进行推脱,而应以征地时有没有在婆家重新分到土地为准,以避免两头落空的
    2023-07-02
    48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与出嫁女的权利关系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公务员能否分割征地补偿款公务员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农村经济集体成员资格的,征收土地时有征地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
    2023-07-02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申请专利可以无条件剥夺他人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何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后剥夺他人专利申请权吗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由新颖性的定义可以得出,如果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在先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正常适用的权利外还有哪些主要权利可以剥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9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罚的一种,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除被剥夺下列权利外,如果没有被同时判处其他刑罚的,可以正常行使其他的权利,享有其他的正常的人身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刑法》第五十四条【剥
    •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剥夺罪犯的哪些权利可以独立适用剥夺刑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1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罪犯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
    • 哪些情况下可以剥夺子女的亲属权利?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9
      剥夺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有: 监护人怠于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2、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3、剥夺子女监护权的其他情形。
    • 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指的是什么罪犯,被剥夺的是那些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