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住满30年有居住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25 04:21:47 254 人看过

一、房屋住满30年有居住权吗

没有。居住权的订立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并且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只是单纯在房屋里面进行居住的,缺乏法律依据,从而不享有居住权。想要拥有居住权的,必须和房屋的所有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且共同到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进行过户吗

可以进行过户。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而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所有权人对于房屋当然拥有买卖的权利,可以将房屋过户到他人名下,居住权人无权进行干预。

所有权人在办理过户时,必须将居住权的情况告知受让人,受让人知晓后,愿意继续交易的,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隐瞒受让人的,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工作人员也是会告知受让人的,让受让人决定是否继续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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