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为交通事故骗保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03:30:10 146 人看过

交通事故骗保的认定:

1、要求提供交警事故证明,或者复勘现场;

2、拒绝赔偿;

3、向起诉法院,控告诈骗。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有哪些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的如实告知义务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保险标的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出险通知义务出险通知义务即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其意义在于能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保险金作准备。

二、民法典规定保险人可以一次性解除合同吗

《民法典》规定保险人在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条件下是能单方解除合同的,如: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法定其他情形等。

三、保险合同解除方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一种法律行为,其形式有以下两种:

1.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保险法》第14条强调: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之所以给投保人这样的权利,就因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后,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保险保障。但当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已无必要,则可解除保险合同。但是,法律对此也有必要的限制:

(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

(2)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对保险人解除合同做出了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依照《保险法》:当以下法定事由发生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5)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未按约定或法定期限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就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6)保险欺诈行为发生后,下述两种情形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其一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其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但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故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

2.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注意两个问题:

(1)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的保险合同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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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1日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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