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取得的土地能否再次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20:50 293 人看过

协议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功能的出让。以出让方式处分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包括政府,都不能非法干预。当然,转让本身并不需要政府的批准。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划拨土地如何流转?

1。交易双方应申请转让。同时,交易当事人应提供转让协议书、土地使用证、宗地界线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规划管理部门征求申请地块用地意见。经审查,申请用地用途符合规划,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土地出让金,制定协议出让方案。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基准日为拟出让时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评估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并制定协议过户方案。

5。方案报批,下发《转让审批通知书》。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地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交易价格。

7。签订出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及成交价格后,出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

8。办理出让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评估相关文章
  • 协议取得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协议、招标、拍卖,所以协议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出让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适用范围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2、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3、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
    2023-04-30
    105人看过
  • 协议转让的土地是否需要评估
    协议出让的土地是否需要评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评估地价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定,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土地的底价。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出让土地情况,按照城市土地估价规定,对出让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定,合理确定出让协议底价。协议转让的底价不得低于协议转让的最低价格。转让协议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第十二条土地出让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充分协商土地出让价格等事宜。,约定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方可达成协议。哪些土地可以协议转让?国有土地协议出让范围可以包括五种情况:一是商业用地、旅游用地、娱乐用地、商品住宅用地以外的土地,在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内只有一个意向使用者;(二)原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申请协议
    2023-05-02
    112人看过
  • 转让的土地能否单独转让
    出让的土地可以单独出让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可以单独转让转让的土地,但转让的土地只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登记文件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办理土地使用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土地登记申请书(一)与宗地来源有关的政府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运作程序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资料。(二)以出售、继承、赠与
    2023-05-02
    181人看过
  •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无效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023-07-27
    170人看过
  • 未取得土地证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一、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
    2023-06-23
    409人看过
  • 土地出让协议,不是协议的可以转让吗
    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转让土地使用权具有物权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即占有的权利,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权利、收益的权利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权以外的比较完整的物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转让。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批准和转让方案的具体执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审查和权利管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土地的地下资源也不
    2023-08-16
    294人看过
  •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是否缴纳契税
    一、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是否缴纳契税需要缴纳契税的。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契税计税价格的问题,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二)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核心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核心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三)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以及签订合同。(四)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
    2023-06-15
    412人看过
  • 公司与分公司能否达成土地转让协议?
    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但必须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
    2023-08-12
    465人看过
  • 转让厂房建筑所占的土地转让协议是否无效
    转让厂房建筑所占的土地转让协议是不是无效的案情简介:转让厂房建筑所占的土地,转让协议是否无效2008年4月,朱某等三人与A公司订立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A公司将其在南浔区东迁镇飞英路**号的两处厂房及其占有的国有划拨土地共计12036.50m2以430万元转让给朱某等三人,并由该三人缴纳土地出让金;A公司签约当天应将转让的房地产交付朱某等三人。协议签订后,朱某等三人实际支付了630万元,而A公司一直未向朱某等三人交付厂房。同年6月,朱某等三人以A公司未依约交付厂房为由,向南浔区法院诉请判令交付。同年7月,南浔区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庭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2008)湖浔民初字第1293号民事调解书送达结案。该调解书载明:A公司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其在南浔区东迁镇飞英路**号的两处厂房及12036.50m2土地交付给朱某等三人,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法院判决:应当认定享有土地
    2023-12-08
    369人看过
  • 委托土地转让权协议
    土地转让协议首先在纸张的开头又有一个标头明确标准是什么协议,其次要有转让双方的姓名,之后是正文,写明转让的是什么、转让其先、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重要部分是违约责任的认定在后面一定有标明。注意如果是双方在场,最后要有双方的签字和盖章。一、投资入股合同应该如何写首先写明甲方和乙方,并注明身份证号码,然后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第三写明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包括投资期限、投资出资额和方式、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事务执行、投资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投资期限必须注明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具体到年月日;出资额和方式按下面的模板书写“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X元。甲方以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元。占投资总额的X%;乙方以X方
    2023-03-08
    480人看过
  • 土地转让协议管辖权
    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作为资产入股等其它合法方式。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一、非法侵占土地如何处理非法侵占土地办的证无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
    2023-03-07
    118人看过
  • 土地协议转让合规吗
    如果是农村宅基地,那么可以签订买卖协议,有协议有证人,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交易协议。如果土地是农村承包土地,那么签订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依法自愿进行流转,可签订转包或转让合同,而转包后此块土地的收益应该在合同里约定。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
    2023-06-21
    383人看过
  • 土地二次转让是否合法
    土地流转后再次流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转合同限制再次转包的,不得转包。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共有?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
    2023-06-27
    48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能否再次得到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不能再次得到。国家收回土地应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补偿,对地上建筑物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一、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征地补偿应当包括以下几项:1、土地补偿费(对因土地被征收造成损失的补偿);2、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如果被征收的土地上有附着物:如房屋、种植物等,需要补偿);3、安置补助(由于土地被征收导致搬迁、临时安置等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各个地方是不同的,需要对应到该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才能确认。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内容农村征地补偿款包括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等。三、临时占地一亩多少钱在征用前土地上
    2023-02-28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评估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 更多>

    #土地评估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能否转让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协议如约定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时,依据协议内容处理。符合我国民事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其次,如合同对于能否继承未作任何约定,发包方与个人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协议的,严格意义上来讲,承包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作为承包合同主体的被继承人死亡,主体资格丧失,承包合同终止。但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即使发包人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允许被继承人的亲属继续承包,也是对于农村土
    • 自然人从执行中拍卖的土地能否再次转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是否可以再次转让,需要看拍卖土地时签订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以及该土地的性质。
    • 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人再能否转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9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就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6
      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农民间租赁土地协议书能否转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对于土地租赁合同,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合同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