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6年10月9日晚,被告人易某因与同在一地做木材生意的吴某因争抢木材资源发生生意纠纷,易某纠集唐某、符某等五人找到吴某,并把吴某强制带到县城公园旁。见到易某将吴某带走,被害人严某紧跟其后。严某见易某等人和吴某争吵,便上前劝架。唐某朝严某脸上就是一巴掌,严某抓住唐某的手,唐某就用脚踢严某,易某就说打他,并用脚将严某绊倒在地,其他人一起上前开始殴打严某,后符某拿出一把事先准备的长刀将严某的左脚膝部砍伤。经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严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乙级。
[分岐]
对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定性存在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即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因分析如下:
故意伤害罪与随意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对殴打他人并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结果的应认定为此罪还是彼罪,可通过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所侵害的客体进行区别,具体如下:
1、在主观故意方面。故意伤害罪主要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殴打是一种随意性的行为,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即在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具有流氓的动机,并在此动机的支配下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故意伤害罪、则无此动机和目的。寻衅滋事罪的动机和目的是本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分的关键。
2、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而寻衅滋事往往对对方的人是见一个打一个,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只为了追求精神刺激而不计后果,在行为发生时大多是临时起意的,对认识或素不相识的人无理无故进行殴打,是一种想打就打的流氓作风。即在客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因为小事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原因,行为人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无事生非,即使行为人是在寻衅——以某种不成立的理由为借口殴打他人,在殴打他人的过程中,从行为人所采用的手段、器物、击打的部位来看,无明显的伤害他人健康,造成他人伤害或者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迹象;而故意伤害罪则从行为人的手段上较为明显的反映出其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他人在起因上、对象上、殴打的手段上都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而故意伤害罪则无此随意性。
3、在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是单一客体。而随意殴打构成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不仅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且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该罪的主要特征。
就本案而言,案发的起因是被告人易某因与同在一地做木材生意的吴某因争抢木材资源发生生意纠纷,易某为了出气,才纠集了唐某、符某等五人找到吴某,并把吴某强制带走。也就是说,本案的被告人易某等人并非无事生非、随意滋事,而是有正当借口的。就被告人的主观目的而言,也不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无事生非,由此可见,本案被告人的主观目的就是要去故意伤害,而非随意滋事,寻求精神刺激,尽管他们最终伤害的不是吴某,而是出来劝架的唐某,但是去伤害某人这个特定的目的却是很明确的,并且为了实施伤害,进行了行动准备和预谋,因而其有明确的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且其实施了具体伤害行为,将被害人唐某砍成轻伤乙级,故其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作者:周兴中作者单位: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
-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哪个严重,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
391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
104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与随意殴打他人型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51人看过
-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故意伤害的刑事处罚
114人看过
-
过失伤害的故意要件: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242人看过
-
欺诈的主观故意与客观故意含义解析
324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就应当对两种罪名的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分别予以区分: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
-
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分别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应具体区分重伤和轻伤,我国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含义作了原则规定,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具体应参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
-
共同过失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故意的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
-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故意伤害罪的情节怎么认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根据《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
-
主观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7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所侵害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在主观方面,虽然两者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此外,虐待罪有一个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