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8:23:35 276 人看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998年11月5日通过,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本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要求在本市结婚,或者同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在本市自愿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市民政部门申请或者离婚登记(统称婚姻登记)。

第二条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婚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查,并书面通知男女双方当事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婚姻登记,发给或者。

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共同到市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逾期不领证的,视作撤回申请。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在领证期限内向市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长领证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条设立涉及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婚姻咨询机构,应当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取得婚姻咨询许可证。

第四条任何单位不得从事涉及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婚姻介绍活动。

任何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涉及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婚姻介绍活动。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市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条本规定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员长会议提请1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个法律草案是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项目,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会议作了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其中,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法颁布时间第一部出台于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施行,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目前我国的《国家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
    2023-07-18
    411人看过
  • 重庆居民涉外婚姻离婚登记材料(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
    重庆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内地居民:(一)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其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件。)(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一)港、澳、台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二)本人的结婚证。(其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合法有效的结婚证件。)(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5-10
    486人看过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须出具的证件和证
    一、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
    2023-06-19
    298人看过
  • 海口市华侨、港澳居民、台湾同胞落户办理指南
    华侨回国定居,经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批准,可申报户口登记。(一)交验材料1、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2、定居人回国使用的护照。3、根据以下情形之一交验材料:(1)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合法房产证明材料;(2)随配偶落户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随父母或子女落户的,提交父母或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法定亲子关系证明材料;(4)在亲属合法固定住所落户的,提交亲属的合法房产证明材料以及同意居住的书面申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包含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生效的亲属关系裁定文书。(二)办理程序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提交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
    2023-05-10
    348人看过
  • 厦门结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华侨人员)涉香港居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结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华侨人员)涉香港居民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1、《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放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的通知》(闽民事〔2015〕219号)经厅务会研究决定,从9月15日起将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下放至福州市民政局等30个市、县(区)民政局……。二、厦门结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华侨人员)涉香港居民申请条件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2023-05-19
    382人看过
  •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海口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023-05-29
    483人看过
  • 禹州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
    禹州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办理程序:(一)、涉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条件与所需材料1、应具备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双方无配偶;(4)、双方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6)、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所需材料:(1)、涉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①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②香港居民、澳门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及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由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翻查结婚登记记录证明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澳门居民由澳门民事登记局
    2023-05-10
    415人看过
  • 中国公民和香港人、澳门居民、台湾人、华侨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023-04-25
    314人看过
  • 汕头华侨、台湾、港澳居民定居入户
    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来汕定居入户申请条件:经国家、省公安机关批准到本市定居的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办理材料:1、本人申请书;2、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3、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4、本人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5、房屋产权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办理流程:凭出入境部门批准的有关证件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及归国难侨入户办理条件:经市外事侨务部门批准回本市定居的华侨及归国难侨。办理材料:1、本人申请书;2、《华侨回国定居证及《华侨回国定居告知单;3、本人身份证件;4、本人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5、房屋产权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办理流程:凭市政府侨务部门批准有关证件办理台湾居民定居入户办理条件:经国家、省公安机关批准到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办理材料:1、本人申请书;2、《台湾居民定居证及《批准定居通知书;3、本人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2023-05-10
    302人看过
  • 上海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外国人结婚所需材料
    上海市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需分别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一)上海居民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三)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四)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
    2023-05-30
    234人看过
  • 涉及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的离婚有哪些规定
    《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市居民同外国人离婚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市居民同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区在本市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未达成协议的,应
    2023-05-10
    407人看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20
    2023-06-08
    483人看过
  •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华侨也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吗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的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这就是说,原属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居民,迁入到内地长期固定居住的,以及原籍在我国,但在国外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又回国并在内地长期固定居住的华侨,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都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办理居民身份证。具体如何申请领取,要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那么,迁入内地长期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在办理常住户后登记的时候,也应当按照该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即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领取;未满十六周岁,可以自愿领取,自愿领取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也就是说,居民身份证有关的管理规定对其同样适用。如果港、澳、台同胞或长期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并非迁入内地定居,只
    2023-05-13
    173人看过
  • 华侨同内地居民或港澳台居民同内地居民结婚的处理方法
    涉及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的结婚问题,根据不同的婚姻缔结地分为两种情况。1、华侨在中国境外的结婚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民法典》“依照本规章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种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华侨,驻在国又允许外国使馆办理登记的,也可到我使馆办理结婚登记。2、在中国境内华侨、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因此类婚姻主体无涉外因素,婚姻缔结地又在我国境内,因此,除结婚具体手续上有些特殊外,法律适用上均依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机关的是: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是其指定的机关。男女双方须亲自共同到上述指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2023-05-05
    38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内地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申请包括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3
      (一)成都户籍居民;(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内地配偶及其18岁以下的子女需要在香港或澳门家庭团聚。2、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出生的中国子女,其父母或一方在出生时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在香港或澳门定居。3、未满18周岁(包括生日)的父母需要在香港或澳门定居。4、18岁以上.60岁以下,在香港或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岁以上,需要其照顾。
    • 本省居民与、、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省常住户口居民;(5)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甘肃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 香港居民去香港定居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31
      1、该大陆居民与香港永久居民结婚后,首先要向当地公安部门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前往香港居住的通行证,俗称“单程证”。依该大陆居民居住的地区不同,快者两三年,慢者八九年,才能获得该单程证。目前单程证每天有150个名额,可以以夫妻,未成年小孩,承继财产等理由提出申请,分配给全国有需要的地区,以广东和福建最多,等待的时间也最长。期间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探亲,但不算作定居。 2、获得单程证前往香港定居后,成为香港
    • 济南居民与外国人、华侨、外藏人、华侨侨族如何办理户口变更登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3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手续: (一)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申请人到县(市、区)民族局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也可以通过各级民委、公安部门网站下载,填好一式四份与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式四份,经单
    •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结婚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