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8:02:59 287 人看过

一、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

1、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

2、立案标准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关于亲属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如何理解“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其中,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涉嫌犯盗窃罪逮捕后会被释放吗?
    一、涉嫌犯盗窃罪逮捕后会被释放吗?1、涉嫌犯盗窃罪逮捕后不一定会被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2、公民被逮捕不一定会判刑。通常情形下,是否逮捕由检察院依法确定,是否量刑需要由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确定。对于检察院已经批捕了的情形,法院经过审理,若是发现被告无罪的,也会作出无罪判决。二、公安逮捕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公安逮捕流程具体为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逮捕某特定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检察院收到请求之后需要进行审查、然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若批准逮捕则需要制定并下发逮捕证。1、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2023-04-20
    299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会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等。涉嫌盗窃罪怎么量刑的?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
    2023-07-06
    478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经法院批准逮捕后即被提起公诉?
    在我国,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和提起公诉权。对于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院有责任审查决定是否进行起诉。而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批捕后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并提起公诉。因此,如果检察院不进行批捕,法院就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也不会提起公诉。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批捕后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并提起公诉。因此,如果检察院不进行批捕,法院就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也不会提起公诉。在我国,检察院有批准逮捕权和提起公诉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素 材 】 刑 事 案 件 如 何 从 检 察 院 提 起 公 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是负责提起公诉的机关。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 检察院认为有犯罪嫌疑人的;3. 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并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满足上述条
    2023-09-06
    238人看过
  • 涉嫌醉驾可以不批准逮捕吗
    一、涉嫌醉驾可以不批准逮捕吗?醉驾也可以不批准逮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四)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五)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没有逮捕必要不捕直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二、醉驾的刑事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023-04-16
    399人看过
  • 能否避免对涉嫌盗窃罪的人进行批捕?
    涉嫌盗窃罪可以不批捕。在不符合批捕条件的情况下就只能不批捕,如不可抗力行为造成损失、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等。因此批捕与否并不是人民检察院自由选择的,而是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定的。不批捕的情形是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或对犯罪嫌疑人没必要采取逮捕措施的。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如下: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之动产;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在行为人持有和控制之下,行为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手段使持有变为非法占有。盗窃罪在非法取得财物之前
    2023-07-06
    429人看过
  • 盗窃和盗墓行为涉嫌犯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一、在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谁决定的公诉案件中批捕是由检察院决定的,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已具备
    2023-03-13
    416人看过
  • 谁有权提请、批准逮捕
    一、谁有权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
    2023-06-02
    23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流程中先逮捕后批捕吗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
    2023-02-20
    209人看过
  • 提请逮捕后几日批捕犯罪嫌疑人?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
    2023-03-30
    293人看过
  •  盗窃罪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法律后果
    本文介绍了人民法院在批捕和判决过程中的关联问题,以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执行逮捕时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包括:逮捕证的签发和执行,逮捕人数的要求,讯问的规定,不应当逮捕的变更和通知家属的规定,以及到异地逮捕时公安机关的协作和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在批捕和判决过程中没有必然的关联。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的逮捕措施,人民法院需依法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负责人需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
    2023-11-17
    61人看过
  • 提请批捕的时间是多久,批准逮捕之后多久判刑?
    一、提请批捕的时间是多久提请批捕的时间是七天之内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一)是认为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时间为34307=44天。(二)是认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以是30天,此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故审查批捕期间不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强制措施应由检察机关重新采取,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没有重新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公安机关刑拘状态,是其刑拘效力的违法延伸。(三)是认为刑事拘留的最长羁押时间为307=37天二、批准逮捕之后多久判刑1、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
    2023-06-26
    3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提请逮捕与撤销逮捕的机关各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提请逮捕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诉讼主体在广义上包括所有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广义上的诉讼主体可进一步分为两大类:专门机关及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其中,专门机关主要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依法进行侦查活动时,也属于专门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专门机关所承担的诉讼职能是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完成的。因此,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是因负有相应的职责而参与诉讼,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2023-08-05
    262人看过
  • 涉嫌刑事案件一定会逮捕吗
    一、涉嫌刑事案件一定会逮捕吗?不一定,除非符合以下条件才会被逮捕:(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二、涉嫌刑事犯罪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三、涉嫌刑事犯罪逮捕嫌疑人后需要查明哪些事实?(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
    2023-04-20
    4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涉嫌搜查书属于哪一类
    刑事呈请搜报告书是承办案件的单位为了搜集犯罪证据,获犯罪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其他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对,而依法制作的报请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它是填发搜证的依据。刑事诉讼法搜查与检查有什么区别?1、对象不同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和其他场所。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2、主体不同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3、程序要件不同——有证与无证问题搜查两种都可以。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必须持有证件: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
    2023-07-23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刑事逮捕是否通知家属,哪些叫批准逮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提请改变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司法程序,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公安机关要开具逮捕证,逮捕证有四联,一联公安存档,一联交检察院办案部门,一联交被逮捕人签收,还有一联就是犯罪嫌疑人家属通知书,因此公安机关是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 012
    • 能否通过批准逮捕缓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6
      批准逮捕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有机会缓刑。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变更涉嫌罪名审批能否批准逮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这就说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
    • 提请批准逮捕不通过该如何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6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
    • 通过批捕或逮捕是否可以判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31
      逮捕不一定会被判刑。 具体情况如下,不予判刑: 一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无罪。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调查。如果在调查阶段发现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将撤销案件: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处罚;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