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在主观上,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仍然做出判决;
第三,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扰乱了审判秩序;
第四,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存在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行为。
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
依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枉法裁判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民事法律行为中无效合同的界定
52人看过
-
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如何界定
269人看过
-
集体讨论的枉法裁判行为责任如何界定
393人看过
-
狩猎违法行为的刑罚如何界定?
103人看过
-
民事裁判中的枉法问题如何影响罪行定性
81人看过
-
如何判定民事行为效力,民事行为的形式?
348人看过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
枉法裁判罪的民事责任如何界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4民事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的承担: 1、犯民事枉法裁判罪,一般应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则应承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
如何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还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的行为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主要的是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还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或者是触犯刑法行为的。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尚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所谓的民事违法行为,只能说违法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需要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的
-
如何界定刑法中的打架行为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7斗殴行为的界定标准为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此时行为人一般情形下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诽谤罪与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如何界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9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一)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
-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界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时效为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