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调取证据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9:30:26 418 人看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在调取证据时:

1、局属各执法单位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2、执法人员需要从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材料的,应当出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

一、表现包括哪些内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询问

1、坚持合法性原则。

2、坚持实是求事原则。

3、做调查笔录时,调查人员一定要耐心、细心,坚持案件查处“五不放过”原则。

4、询问人员应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维护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5、询问应个别进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询问对象,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6、在笔录过程中,其它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二、行政处罚法修改亮点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亮点有“一事不再罚”只针对罚款处罚;“两人执法”,全过程记录;满足三大要件,才能“首违不罚”;把住五个“关口”,避免“暗中执法”。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在1996年制定行政处罚法时就已明确规定。两人执法的好处是,执法人员之间有合作、有配合、有制约、有监督,特别是在面对当事人执法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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