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在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加上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高昂,一些公司极力试图向工业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中违法所得处罚解释
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作出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应当通知工商管理部门,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被依法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三)对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三、危险废物处理的方式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
危险废物处理是否享受所得税优惠
141人看过
-
危险废物填埋是否违法
253人看过
-
危险废物焚烧场所怎样选址?
458人看过
-
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刑罚执行
344人看过
-
在中国海域转送危险废物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494人看过
-
无资质处置危险废物罪怎么处罚
450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物质处理项目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
-
司法解释没收违法所得如何处罚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30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即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利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非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利润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非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非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合理支出,为非法所得。
-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9危险废物的非法处置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危险废物处置的法律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30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无处置能力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
司法解释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