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损鉴定首先要区分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界限,单独海损是指所遭受的损失,仅仅是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的利益,并不关系到船、货甚至运费等各方的利益,这是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点。例如船舶在运输途中失火,部分货物被火焚毁,这些货物的损失,是由于意外事故引起,属于单独海损。但由于保护船、货的共同利益,采取灭火措施,致使其他货物遭受水损,这部分的损失。就属共同海损。
海损鉴定按照提单,根据实际情况分清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货物件数及其好残程度,分别鉴定其残损贬值率,并证明所有货物的到岸价格(C.I.F.),签发海损鉴定证书,供有关部门作为进行理算和处理索赔的依据。在我国该项理算工作,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收货、用货单位或代理接运部门如需了解本单位、本部门所装货物的损失情况,特别是单独海损货物的情况,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单独申请验残,签发验残证书,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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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共同海损由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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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鉴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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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为什么需要担保?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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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可以被定义为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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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费用的包括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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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列入共同海损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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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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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追偿的法律要件是什么,共同海损追偿的法律要件有哪些情形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8共同海损是指为了使船舶及其所载货物避免共同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当共同海损系由他人不可免责或应承担责任的行为所引起时,权利人有权在分摊共同海损费用之后进行追偿,请求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共同海损追偿的法律要件主要是:共同海损构成且已分摊;追偿权利人已经支付分摊费用;行为人对海损的发生负有不可免责的责任;行为人在其责任范围内赔偿。下面是一个关于共同海损的案例: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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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去哪鉴定工伤鉴定有哪些要求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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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货物损毁、灭失的要求的规定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3因保管不善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损毁、灭失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保税港区主管海关,说明情况。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核实确认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区内企业应当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规定,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损毁或灭失前的完税价格,以货物损毁或灭失之日适用的税率、汇率缴纳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二)从区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区内企业应当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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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伤情鉴定有哪些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2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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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共同海损损失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0共同海损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即船舶和货物的物质损失和共同海损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后果。属于共同海损间接后果的船货损失,包括船舶滞期损失、货物市场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都不得作为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