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资格能获得支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15:03 412 人看过

A、B、C三人与甲约定,A、B、C以甲的名义投资10万元,与乙、丙、丁成立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A、B、C每年给甲冠名费5000元,甲则保证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上按A、B、C三人的指示为意思表示。公司由于管理良好,回报甚丰,甲提出由其给付A、B、C三人10万元出资款,以求事实上取得股东权。A、B、C则请求法院确认其在公司的合法股东资格。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之争。所谓隐名股东是指虽未被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等文件记载为公司股东,但是实际向公司出资的人。A、B、C三人为隐名股东,相对应的显名股东是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显名的人,甲为显名股东。

像本案中这类隐名投资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很普遍,司法实践中这方面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情况,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相继出台了一些指导意见、庭审纪要等规定以弥补立法上的不足。隐名合同的效力要根据双方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效力的指向范围不同而作出不同的区分,基本原则即是隐名投资人和显名投资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遵循意思自治、风险利益一致的原则;但凡涉及股东身份及股东权利行使方面纠纷则还应当判断其他股东和公司对隐名投资的态度或是否知悉。

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规定: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规定: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说明司法机关针对隐名投资协议都认为这种协议对公司及其它股东是不生效的,但在隐名和显名投资人双方之间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尤其是经济利益。

如果涉及股东权益、股东身份确认纠纷之时就不能仅仅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如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可见,隐名投资者仅凭与显名投资者之间的一纸协议是不能理所当然地成为公司股东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也有类似规定: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其起诉主张享有股权或者享有股东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说明隐名投资不具备相应要件的话,只能被认定为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隐名投资人是无法享有股东利益的。

所以,本案中,A、B、C虽然与甲有签订有相关隐名股东的协议,但是公司和其他股东对该协议并不知情,A、B、C请求法院确认其股东资格,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股权代持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吗?
    一、股权代持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吗?隐名股东无股东资格,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
    2023-06-02
    490人看过
  • 股权代持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吗?
    一、股权代持隐名股东有股东资格吗?隐名股东无股东资格,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
    2023-06-02
    166人看过
  • 如何确认隐名股东资格
    确认隐名股东资格,应当由隐名股东提供与显明股东签订的合同和证明通过显明股东对公司进行出资的证据。隐名股东通过确认股权,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一、公司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案有哪些公司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案有: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对方为被告,涉及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当列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共同增加为第三人;3、缺陷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股权受让人知道出让人出资缺陷仍转让的,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人列为被告,并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4、隐名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涉及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当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和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当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二、隐名股
    2023-03-31
    351人看过
  • 怎么确认隐名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3)无违
    2023-05-01
    122人看过
  • 怎么确认隐名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3)无违
    2023-02-20
    370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外商投资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在公司设立时将股份载在他人名下,最终产生争议。本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法院“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隐名股东维权的关键还是相关证据的收集。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一个运作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具备下列特征:1、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设立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以表明自己同意受章程或协议的约束;2、向公司投入在公司章程中所承诺的出资份额,即实际履行出资义务;3、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文件中被列名为股东;4、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5、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6、在公司实际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隐名股东最大的困扰是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但公司章程的记载,并非确定发起人股东资格的充分条件,工商登记也并非设权程序
    2023-06-04
    39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股东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9
      应当根据工商登记文件的记载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股东资格。除了以下两种情况: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约定,且其他股东对隐名者的股东资格予以认可的; 2.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实际出资。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2
      在隐名投资的法律关系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材料记载的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确认股东资格需举证证明: 1、确属实际出资; 2、存在股权代持关系; 3、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3
      在隐名投资的法律关系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材料记载的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确认股东资格需举证证明: 1、确属实际出资; 2、存在股权代持关系; 3、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
    • 隐名股东怎样确认股东资格?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隐名股东能够证明下列事项就能确定股东资格: 一、隐名出资人确实已向公司实际出资; 二、隐名出资人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已对其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三、隐名出资人能够证明其以股东身份行使过股东权利,比如参加股东会、指派董事、获取分红等事实。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2
      在隐名投资的法律关系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材料记载的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确认股东资格需举证证明: 1、确属实际出资; 2、存在股权代持关系; 3、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