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担保责任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30:54 495 人看过

一、担保人担保责任指什么

(一)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1、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二、担保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责任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对担保责任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被担保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一、担保人被起诉自保借款人跑了要赔偿多少首先要确定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担保人在被起诉后的处理方法有:1、积极应诉处理;2、审查
    2023-03-25
    41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在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一、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怎么办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
    2023-03-13
    217人看过
  • 担保人担保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1、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一、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一)担保合同无效1、主
    2023-03-28
    225人看过
  •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担保债权的实现,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的区别有哪些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的区分方式: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而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
    2023-04-07
    77人看过
  • 担保人贷款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担保人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一、货款还不起担保人有责任吗要看担保人是何种担保形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023-03-29
    106人看过
  • 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需要承担下列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和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如下: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欠债人死了担保人是否要还债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
    2023-03-28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是指什么,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如有法人授权,其分支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
    • 权利瑕疵担保人担保责任指的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民法典中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 1.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买卖的标的物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当事人之间有争执时,其举证责任应由买受人负担。
    • 担保人负什么责任,担保人怎么担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担保人为别人担保所承担的责任: 1.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还清了,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2.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清债务,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这个额度就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担保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偿的债务。
    • 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指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贷款保证人担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2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