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所在地法院审理涉及异地欠款的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5:00:54 266 人看过

异地欠款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开庭。借款时有书面约定的,或者借款发生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更多的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债权债务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怎样起诉异地欠款

异地欠款起诉。如下:1、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诉讼立案;2、提交相关立案材料给民事立案部门;3、立案部门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裁定驳回起诉;4、对于能够调解结案的案件,法院会事先调解,债权人能够通过法院调解,实现债权,可以进行撤案处理;5、进入审判程序。法院审判后。进入执行程序,债权人通过法院执行实现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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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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