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有哪些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30:44 274 人看过

一、送达有哪些效力

送达的效力,是指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达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送达的效力因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内容不同,而有不同的体现。送达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1.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开始发生。比如,二审判决书,一审、二审的调解书送达后,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2.有关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例如,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上诉期限从送达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晓应在何时参加某一诉讼活动,若不参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被告接到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被告必须到庭的,可强制其到庭。

4.标志着有关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或消灭。比如,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标志着人民法院与被告产生了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二审判决,标志着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消灭。

二、邮政机构是否具有送达主体地位

民事诉讼法在立法层面确定了邮寄送达是民事诉讼的法定送达方式之一。审判机关将诉讼文书交由第三方国家邮政机构代为送达,国家邮政机构有国家信用作为保证,目的在于保证送达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邮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通服务。这里的国家邮政机构特指中国邮政机关,不同于一般邮政企业,更不能是社会快递企业。邮政机构代为送达,完成送达行为即视为送达有效,邮政机构完成了本应由审判机关完成的诉讼义务行为。此时,邮政机构作为送达主体是完全可以确立的。但是,当前我国无论是民事诉讼法还是邮政法都没有对审判机关让渡司法权和邮政机关行使司法权做出授权。因此,邮政机构并无法定的投递义务,仅仅基于服务合同关系,邮政工作人员将法院专递等同于普通邮件进行投递。

纵观世界各国民事送达立法,一般采“发信主义”,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逐步建立专业而完善的邮寄送达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送达相关文章
  • 送达的效力是怎样的
    (1)诉讼法律关系上的效力诉讼文书送达后,对诉讼参与人就产生诉讼法律关系上的效力。(2)实体权利方面的效力法律文书送达生效后,对当事人就产生实体法律的权利义务。送达完成的标志是有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是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司法人员应重视送达回证,并要求受送达人或受委托的单位寄回送达回证。送达一经完成即产生送达的效力。所谓送达的效力,是指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经送达后所产生的必然法律后果。送达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实体上的效力,即产生实体权利义务方面的法律后果。如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书、调解书送达后,义务人即应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第二,程序上的效力,即产生诉讼法律关系上的效力。如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即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传唤当事人出庭的传票送达后,当事人有义务出庭进行诉讼活动。
    2023-04-21
    197人看过
  • 邮寄送达效力怎么样
    法律综合知识
    原告张某诉被告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按原告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谭某,让其来法院领取相关的诉讼文书材料,谭某未按时来法院领取。法官遂按原告提供的地址用邮政专递向被告邮寄送达上述文书材料。不久,邮寄回执回来,上面显示是他人签收的,未注明与被告是何关系。【分歧】针对该邮寄送达效力问题,合议庭成员合议时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送达有效,邮件签收之日为送达生效之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明确规定了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应视为送达,既然有人签收了,说明是得到授权的,故送达有限。第二种意见认为,
    2023-06-13
    259人看过
  • 涉外送达方式有哪些?刑事送达时间规定有哪些?
    送达的目的是使收件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从而来参加诉讼活动等事宜,一般法院有多种送达方式可以采用,但由于有的案件涉及到国外的人员,因此在送达方面也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一、涉外送达方式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以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必须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中明确规定了该送达方式。缔约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条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我国与受送达人所在国没有订立有关送达的条约的情况下,按互惠的关系,依照外交途径送达。适用这种送达方式的前提是该国与我国有建立外交关系。具体方法是由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应当送达受送达人的诉讼法律文书,送交外交部,有外交部领事司代表我国人民法院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国驻我国的外交机构,该外交机构在根据其国内规定的送
    2023-06-11
    433人看过
  • 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
    一、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4、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5、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6、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从该条规定中可以看出,受送达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指定的代收人、同住成年家属以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等均可以作为邮寄送达的签收人。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行政机关通过快递方式邮寄送达相关材料时,在送达回执上有相关人员签名,且快递从业人员在送达回执上注明该签名人员为受送达人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除受送达人确有证据证实该签名为快递人员伪造的情况外,我们应
    2023-05-03
    437人看过
  • 关于送达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送达的效力,是指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达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送达的效力因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内容不同,而有不同的体现。送达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1.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开始发生。比如,二审判决书,一审、二审的调解书送达后,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2.有关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例如,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上诉期限从送达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晓应在何时参加某一诉讼活动,若不参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被告接到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被告必须到庭的,可强制其到庭。4.标志着有关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或消灭。比如,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标志着人民法院与被告产生了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二审判决,标志着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消灭。一、邮政机构是否具有送达主体地位民事诉讼法在立法层面确定了邮寄送达是民事诉讼的
    2023-03-24
    454人看过
  • 送达对效力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送达的效力,是指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达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送达的效力因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内容不同,而有不同的体现。送达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1.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开始发生。比如,二审判决书,一审、二审的调解书送达后,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2.有关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例如,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上诉期限从送达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晓应在何时参加某一诉讼活动,若不参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被告接到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被告必须到庭的,可强制其到庭。4.标志着有关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或消灭。比如,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标志着人民法院与被告产生了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二审判决,标志着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消灭。公证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强制
    2023-07-03
    419人看过
  • 什么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有哪些规定?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程序正义、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的基础。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公告送达的条件采取公告送达,有严格的程序要求: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是指某人离开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且相关人士或组织不知道其去向的。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公告送达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
    2023-05-07
    157人看过
  • 公告送达的方式有哪些?公告送达的技术要求有哪些?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一般在公告宣告后的规定时间内不管对方是否收到信息,即为送达,一般国内规定的时间为60天,涉外公告时间为6个月即为送达。采用这种送达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一、公告送达方式公告送达是一种法律推定送达方式,需经过一定期限,才视为送达。合理选择公告送达方式,可以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因此,没有特殊要求的公告送达有三种传统方式:1、在法院张贴公告;2、在受送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3、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前两种方式,具有省时、节资、民众易见易知之优,但存在公告范围窄、公告发出难考证之不足。后种方式有
    2023-06-11
    249人看过
  • 公证送达回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送达回证具有法律效力。所谓“公证送达”,亦称现场公证,是指执法人员在送达执法文书时,同时邀请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一同前往,一旦发生当事人拒签情形,执法人员当即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实,并由公证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而后将执法文书留置于现场,从而完成送达程序的一种送达方法。其核心内容是公证人员现场作证以证明送达程序完成的事实。实践证明,现场公证具有实用、有效且容易实施的特点,不管当事人以何种手段拒收执法文书,只要送达现场有两名公证人员签字作证,执法人员的送达就符合程序要求,这样也就较好地解决了留置送达时因无人作证而造成执法文书不能生效的问题,同时较好地解决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证据不足及程序不合法的问题。实施公证送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实际执法当中,执法文书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常遇到当事人拒绝签收情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则要过60日才发生法律效
    2023-03-16
    190人看过
  • 诉讼文书哪些送达方式无效
    诉讼文书有规定的送达方式,除了以下方式其他的送达方式都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如是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
    2023-06-12
    33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公告送达的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一、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是不是有效的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规定有两个层面的意义:(1)对转让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处分自己的权利。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转让合同后,如无特殊约定,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对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该笔债权已经由债权人转让至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笔债权。(2)不通知对债务人无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即对债权人与受让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未通知债务人的,对该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二、个人贷款不得转让债权吗?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2023-02-23
    448人看过
  • 遗赠送达有效条件
    遗赠的有效条件有遗赠人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他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遗赠才是有效的;如果被遗赠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如何产生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若是这两份协议中有相冲突的部分,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赠后与被赠人结婚是否还有效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限制规定。遗赠有效的条件是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赠无效。《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三、可以拒绝继承吗当事人可以拒绝继承。继承开始后,当事人拒绝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
    2023-04-05
    488人看过
  • 行政拘留送达程序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拘留送达程序规定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一、诉讼通知是以什么方式发送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
    2023-04-01
    137人看过
  • 民事判决书送达有没有时间规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民事判决书送达有没有时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
    2023-06-01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体现。... 更多>

    #民事送达
    相关咨询
    • 送达送达对象的规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送达对象: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我国的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送
    • 公告送达的法律效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1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送达地址确认书有什么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您好,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以法院专递邮寄送达的方式具有与人民法院送达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专门设计了《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文书样式,作为邮寄送达方式的实施形式。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种承诺,即承诺该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相当于当事人和法院的一种契约,法院依该地址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签收后,认定当事人已经收到诉讼
    • 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9
      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4、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5、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6、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 公告送达委托书到送达方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6
      公告送达的费用可以自己亲自去交,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去交,将公告费用直接交到报社或者电视台。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