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选举委员会如何产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8:30:52 393 人看过

1、人大代表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2、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债权人委员会如何产生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八条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其他各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上一级选举委员会批准。下级选举委员会受上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选举委员会任期五年,行使职权至新的选举委员会产生为止。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调离本单位或者免职、退役的,其在选举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自行终止;因职务调整或者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在选举委员会中担任职务的,应当免除其在选举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出缺时,应当及时增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如何选举乡长
    工程承包
    乡镇长历来是由上级政府提名并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在实际操作中,乡镇长历来是由上级政府提名并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的。乡长的职责是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法规、命令、指示和决策等。认真落实本级党委的决议和决定。关心和团结全乡广大干部职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和带领全乡各族群众,坚持经济建设,加速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集体受贿玩忽职守重庆忠县书记正副乡长同受审乡党委书记、乡长、副乡长玩忽职守,集体受贿,为工程老板谋取私利大开绿灯,导致22家施工企业工程款和保证金约1260万元无法兑现。记者昨日从忠县人民法院获悉,忠县原磨子乡党委书记邓强华、乡长黎昌祥、副乡长范少文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7月28日在忠县人民法院集体受审。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初,重庆
    2023-07-06
    102人看过
  • 关于省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换届选举中角色定位的思考
    省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换届选举中扮演角色直接发轫于1979年制定的选举法,在此之前,全国各级人大选举均是由政府系统负责,新选举法颁布实施以后,这种角色开始转由各级人大常委会承担。具体到乡镇换届选举,各地的一般作法是:一是统一部署。在选举开始前,以省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起草好全省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省级党委批转,之后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召开全省人大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具体指导。因应乡镇选举,省级人大、设区的市(州)人大常委会成立选举办公室,编写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提纲,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印发选举工作简报,召开设区的市选举办公室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从上述各地操作的实践来看,事实上各地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中承担了领导者和具体指导者双重角色。尽管20年来省级人大常委会所扮演的这种角色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曾经起过十分积极
    2023-04-24
    335人看过
  • 选举和产生中央委员会的责任人是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职能如下:1、召集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2、人事任免。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
    2023-07-05
    284人看过
  • 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参选人数如何才有效
    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参会人数没有作出规定,但一些事项要通过的,要规定人数的业主表决通过。有关业主大会投票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
    2023-03-16
    16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业主委员会不合法吗。《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议制定和实施本办法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会议,行使表决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七)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有关场地的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是,如果业主只
    2023-05-31
    13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业主委员会不合法吗。《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议制定和实施本办法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会议,行使表决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七)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有关场地的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是,如果业主只
    2023-05-31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委员如何选举产生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从具备以下条件的业主中选举产生:(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三)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四)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 如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 业主委员会如何选举产生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大会指导规则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认为需要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的,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牵头组织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③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④热心公益事业
    • 如何推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
    • 村委委员如何举行选举委员会举票贿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6
      《村民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