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多久开庭
男方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30到40多天开庭。
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在实践中需要三十天到四十天的时间才会开庭。根据相关法律,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领开庭传票的时间要早些。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停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二、诉讼离婚会判离的情形
诉讼离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夫妻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
1.离婚依据不同,协议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等事项无法协商一致,而诉讼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2.时间不同,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一个月,诉讼离婚需三到六个月;
3.效力不同,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提起后,法庭将开庭多久
385人看过
-
一般提起离婚诉讼多久对方会收到
192人看过
-
一般离婚诉讼书交上去多久开庭
382人看过
-
车祸诉讼书提供完一般多久开庭
328人看过
-
上诉离婚多久开庭一般多久能离掉婚
489人看过
-
一般起诉离婚多久开庭,第几次开庭需要被告出庭
390人看过
-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16一般来说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之后,7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之后15天内通知被告,被告一般有15天的答辩和准备证据的时间,普通程序是30天。建议程序一般立案之后1个月左右开庭,开庭之后1个月左右出判决书。普通程序在立案之后6个月之内出判决书。
-
女方起诉开庭后男方撤诉多久一审开庭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首先,关于离婚案件的审结时间,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选择审理方式:1,普通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简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其次,提问者必须
-
起诉书提交后一般多久开庭?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9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这个阶段属于公安预审,期限为两个月,在这个期限届满之前,如果认为需要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已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查终结的案卷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审查,最长不得超过45天,在此期限内向法院提起公诉
-
一般离婚诉讼状递交后多久开庭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20天才开庭。
-
提起诉讼离婚管辖权移交多久开庭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71、离婚案件法院移送管辖后的具体开庭时间法律并未规定,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出具判决。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