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只会针对实缴股东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14:20:49 410 人看过

抽逃出资罪只针对实缴股东。抽逃出资罪只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公司。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抽逃出资应当怎样认定?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构成什么犯罪

抽逃出资罪的判刑标准:

1、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吸资出逃的判定标准

抽资出逃,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股东抽逃出资能证明股权真实性吗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既然仍有股东身份,就应当承担股东义务,享有股东权利。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发起人或股东在登记后抽回出资有何处罚发起人或股东在公司登记后抽回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二、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如下: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4、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2023-06-23
    193人看过
  • 公司实缴验资之后会有抽逃出资罪吗
    在涉及到公司领域的投资过程中,所谓“抽逃出资”乃是指在公允验资与登记程序完成以后,部分董事或股东擅自秘密解除其所承担的资金交纳义务,尽管保留住原本的股东身份以及原来的金额比例,然而此种行为却构成了欺骗性、非法性之行径。广义上,抽逃出资涵盖了抽离注册资本以及剥离股东的出资两层含义。前者已然触犯法律底线并构成犯罪行为,它不仅危害到了公司本身的权益,更有可能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公司的债权人群体。因此,从法律层面而言,这种行为理应受到严厉地禁止。若情节严重者,甚至会沦为刑罚处罚的对象。关于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点:首先,抽逃出资的个别股东应对该公司自身直接负责;其次,此类股东亦须对已经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其它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再者,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抽逃出资的股东亦负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此类涉及股东、董事、经理等人员的事件也常常伴随着连带责任或者直接管理责任
    2024-05-12
    174人看过
  • 认缴制度下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吗
    是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因此,尽管这些财产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但在出资完成后,股东即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同时获得公司的股权作为对价。如果股东未经法定程序取回财产,构成抽逃出资,就是对公司财产权的侵犯。注册资本认缴制,只是将具体的出资时间交由股东自行决定,并没有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更没有免除抽逃出资的违法属性。股东出资完成后,公司即享有该笔财产的所有权,股东若想从公司取回财产,只能通过减资、退股或者盈利后的分红等合法手段、经合法程序方可,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股东抽逃出资承担什么责任?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
    2023-02-23
    84人看过
  • 吸收股票的股东属于抽逃出资罪吗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隐民股东虽然没有在公司登记股东,但这并不影响其是公司股东的事实。既然是公司股东,就符合抽逃出资罪的主体。因此,只要隐名股东抽逃出资,抽逃出资金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构成此罪。普通股票股东享有的权利1、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作为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2、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有权要求从股份公司经营的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二是他们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以一定比例及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的权利。这种权利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能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能保护原普
    2023-08-18
    418人看过
  • 股东以股本金认缴后又抽逃出资会被判刑吗
    股东以股本金认缴后又抽逃出资的,若情节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股东抽逃出资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
    2023-06-27
    305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相关问题: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罪?
    股东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从公司内转移出自己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行为。认定标准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罪主体是特
    2023-07-14
    100人看过
  • 股东出资切勿抽逃
    张某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交际甚广,朋友很多,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王先生是某国有服装厂的厂长,厂里由于产品单一、款式陈旧,经营艰难工,勉强维持一百多号人的生计。张某得知此情形后,自称其一亲戚在台湾做服装生意,愿意与王先生的厂合资经营。王先生很高兴,催促张某尽快促成。不久,张某陪同一台湾人与王先生见面,双方同意由张某出面与服装厂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服装厂以全部资产投入新公司,人员也转入新公司,张某出资150万元,占有新公司60%的股份,出任新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事实上陪同张某的台湾人并不是张某的亲戚,也没有准备出资。张某在这位台湾人的陪同下,手持与服装厂的合资合同在众多做生意的朋友中转了一圈,以三寸不烂之舌即借到了出资用的150万元。新公司很快成立并红红火火地开业了,原服装厂的员工的工资均得到显著提高,张某成为众员工心目中的英雄和真正的老板。然而,张某所借的均是高利贷。张某在新公司经营颇有起
    2023-06-09
    487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股东犯了哪些罪?
    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2、必须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3、必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罪如何量刑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20
    270人看过
  • 抽逃出资股东和瑕疵出资股东出资的区别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3、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相关权利: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解除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认缴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不符的后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际缴纳情况不相符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国家虽然允许企业自行约定出资时间,但是最终的出资结果还是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的。例如国家规定的注册该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10万元,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交够这10万元的话,对
    2023-02-04
    469人看过
  • 股东抽逃实缴股本金怎么处理
    一、股东抽逃实缴股本金怎么处理在此,我们严肃指出,自公司正式组建之后,任何股东若进行了抽逃出资行为,应被公司注册部门依法责令予以更正;倘若此种行为的数额极为庞大、后果极其严重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时,则可能面临高达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处罚,同时还需缴纳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而言,他们对公司补充足额出资的义务并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此外,当此类行为给公司债权人带来经济损失时,抽逃出资的股东还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4-07-24
    168人看过
  • 股东被迫撤资算抽逃出资吗?
    一、股东被迫撤资算抽逃出资吗?不算,退股是实践中的通俗说法,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是指撤资行为,但撤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不能一概而论。抽逃出资,是指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真实意愿,但为套取公司股份或出资额,在公司成立时先缴付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出资资金的全部或部分抽回的一种违法行为。公司法人撤资,这样不是抽逃资本,但是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随意抽回出资额的。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公司成立之后抽逃注册资本的,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股东不可以随意撤资。二、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怎么确定?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的侵权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直接造成
    2024-01-12
    75人看过
  • 未实缴资本金公司如何清算,股东抽逃出资认定
    一、未实缴资本金公司如何清算公司股东未实缴资本金的,公司进行清算时,清算组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由清算组处理公司的资产,清偿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
    2024-01-08
    324人看过
  • 抽逃出资其它股东知情吗?
    一、抽逃出资其它股东知情吗?抽逃出资其它股东一般是不知情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表现为故意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主观心态。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公司资本的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一)公司发起人公司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发起人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设立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公司成立须以设立为前提,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的职责主要包括:签订出资协议;定力公司章程;确认出资方式,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协议作价或者委托评估;办理公
    2024-01-03
    260人看过
  • 受让股东是否对抽逃出资负责
    不用。在股权转让情况下,受让股东是否需要对转让股东的瑕疵出资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现行《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和实务界对此问题存在不同见解,但受让股东不知转让股东瑕疵出资事实的,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不跟转让股东连带承担),受让股东明知转让股东瑕疵出资事实仍然受让股权的,须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并且受让股东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后无权向转让股东追偿(无追偿权的连带,不真正连带责任)。一、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些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
    2023-02-11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股东未实缴出资属于抽逃注册资金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属于抽逃注册资金。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
    • 认缴制度下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公司实行的是认缴制度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需要补足对公司的出资。存在抽逃出资行为,涉案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抽逃出资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股东名下有股东抽逃出资罪是罪犯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9
      股东可构成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财产权未转移、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款。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 股东抽逃出资股东自己将会受损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7
      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 什么是抽逃出资-对抽逃出资的股东权利有何限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4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股东出资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可以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在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 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方面作出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