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登记
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三、捐献确认
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四、器官获取
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
五、器官分配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六、遗体处理
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恢复遗体原貌。
七、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八、人道救助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对器官捐献者家庭贫困群体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
器官捐献后,遗体将恢复原貌。对于器官捐献者,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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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器官怎么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4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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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器官怎么捐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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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器官捐献方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7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 捐赠器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到相关机构签署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自愿捐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