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代表在谈判期间享受的工资和福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03:59
255 人看过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集体协商代表在参加集体协商过程中享有以下待遇:一是视为正常劳动。职工代表依法参加集体协商,属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职工代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依法应当得到保障。因此,它被视为提供正常劳动,他们的工资应该依法支付。二是劳动合同超期终止。谈判代表履行谈判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但由于履行职责的特殊要求,《集体合同规定》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时。这一条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情形消失,劳动合同终止”。第三,原有立场不变。用人单位依法参加集体协商期间,不得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工资照常发放。否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工资集体谈判承诺书
229人看过
-
深圳企业工会代表员工谈判增工资
412人看过
-
分享工伤私了谈判中的有效谈判技巧
272人看过
-
集体协商(谈判)刍议
232人看过
-
员工在停工和留薪期间享受哪些福利
72人看过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享受工资福利吗
49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最新文章
#工资
相关咨询
-
谈判中谈判的主体和目的各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导读:合同谈判是准备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并取得自身权益最大化,并最终确定当事人各方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而进行的磋商活动。一个合同的成立,需要要约和承诺的结合,而合同的谈判过程一般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直到最终承诺达成一致的过程。除了不允许更改任何内容的格式合同之外,任何合同的签订,都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进行反复磋商的结果。一个完整的合同谈判过程,需要有四方面的因素构成
-
与公司谈判能问代表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1可以,让他们拍代表进行沟通,也可以让他们提交相关的文档进行讨论。也可以:员工故意闹事,针对劳动争议部分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协调处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寻衅滋事行为可以报警处理。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
-
-
和尚谈判和准合同谈判的区别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
-
在谈判之前,要合理选择谈判对象和谈判地点,不要草率地就进入到谈判之中。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7要知道,拆迁方不同级别的人所拥有的权限不同,你对对方反映的情况、表达的诉求级施加的压力是否能及时有效地转化成谈判的筹码,这要看是否找对了谈判的对象。 而地点的选择,更是不要小看其对实际谈判结果的影响。 无论是作为被拆迁人的你还是拆迁方都并不是“八风吹不动”的完人,一个合适的地点的选择对于谈判氛围、场面的紧张程度都有很大影响。 一般来说,在被拆迁人进行第一轮报价前可以与一般工作人员先行沟通,先试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