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权赠与合同如何确定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2:05:31 417 人看过

一、农村股权赠与合同的效力确定:

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

1、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2、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赠与相关文章
  • 第三人如何确认赠与合同无效
    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问题要具体分析。只有与无效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才能以起诉的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是起诉实质要件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是对行使起诉权人的资格要求,也是提起诉讼的人能够成为原告的条件。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民事权益受到侵
    2023-04-03
    203人看过
  • 遗嘱赠与时效如何确定
    民法典规定,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继承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遗嘱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变更包括补充部分撤销。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
    2023-03-25
    144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在当事人就房产的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房产赠与合同生效不等于房屋就已经属于受赠人了。房产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产还不属于受赠人,只不过是赠与合同赋予了赠与人办理过户的义务,以及受赠人取得房产的权利。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房产赠与才算真正的完成。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房产需要登记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在房屋过户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二、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赠与行为一般是认定为无效的。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023-05-03
    49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撤销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一、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有撤销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民法典赠与撤销权是否可以继承赠与撤销权可以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
    2023-06-28
    189人看过
  • 如何确定村民的股权
    1、股权设置类型可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实施改革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集体股与个人股之间的比例,集体股所占比例一般不得高于20%、个人股所占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也可以根据实施情况不设立集体股,集体只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按实际设置法人股、资源股、现金股等股种,但严禁强迫成员现金入股。2、个人股一般由人口福利股(人口股)和劳动贡献股(农龄股、或劳动年限股、或年龄股)构成,实施改革的村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口福利股和劳动贡献股比例。3、人口福利股的配置一般只要是村集体成员就能全额享受。劳动贡献股则对人口福利股全额享受对象和酌情享受对象来进行配置。劳动贡献股一般可以选择按劳动年限(劳龄)、或农龄(村龄)、或年龄中的一种来进行配置。推算时不足一年的可按一年计算。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
    2023-06-26
    426人看过
  • 农村房屋无证如何赠与
    一、农村房屋无证如何赠与农村房屋无证不能赠与。房屋的赠与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农村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同时无法办理赠与公证,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不予受理。二、房屋无证属于违章建筑吗无证房屋不一定就属于违章建筑。违法建筑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而无证房屋只是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如果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三、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不存在无效事由即有效。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主体适格、合同内容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过当事人签字后即可具有法律效力。
    2023-04-14
    136人看过
  • 与股东合并如何确认合并协议的效力
    合并协议的本质上是一个合同,因而对其效力的认定就是按照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来进行的。因此,公司合并协议的效力在法律上来讲出去特殊事项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公司合并后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1、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变化,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的最重要效力就是公司实体发生变化,合并一方或者双方消灭、法律地位丧失。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并入存续公司,法律人格丧失。这里值得注意的事,原公司在合并中的主体消灭不同于在公司解散中的主体消失。在公司解散中,公司主体消灭,其债权人得到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然而,它们作为存续公司的一部分,只取得其独立的身份,而不是生命。2、公司合并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被合并公司生命延续的概念在法律上表现为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享有被并公司以前所享有的公法和私法上的所有权利。在公司合并中,合并各方的所有权利都通过法律的作
    2023-06-25
    172人看过
  • 小产权房的赠与合同如何有效
    1、赠与小产权房签订赠与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2、当事人可以申请赠与公证。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3)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被骗买到小产权房怎么办首先,当前小产权房有以下
    2023-02-10
    479人看过
  • 债权与股票附条件赠与合同该如何写
    债权与股票附条件赠与合同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负担义务受赠。第二条赠与标的物一、债权:(1)债务人:_______________。(2)债权额人民币__________万_____仟元整。(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_____分_____厘。(4)清偿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前项债权包括该债权附随的一切权利在内为赠与。二、股票:(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2)面额人民币__________仟_____佰元股票__________张。(3)股票字号:____________________前项股票包括
    2023-04-26
    20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效力规定在哪里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
    2023-02-16
    335人看过
  • 如何确认赠与合同履行地
    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赠与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赠与动产的,动产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赠与
    2023-03-03
    307人看过
  • 遗嘱与遗赠如何认定效力
    遗嘱或遗赠可以同时存在,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应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遗赠和继承冲突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可以同时存在,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一、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是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二、父母财产孙子有份吗父母财产的继承,孙子一般都是没有份的,但是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法定要件则可以进行继承。或者是存在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根据遗嘱继承,将父母财产依法给孙子,即遗嘱中作出的遗产分配应适用遗赠的规则,孙子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2023-03-26
    329人看过
  •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村委会是属于签订合同的主体之一,所以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的内容符合规定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民法典中担保合同如何生效?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担保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担保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产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当房产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
    2023-03-08
    28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何区别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没有特别约定的,股权转让合同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指股权实际转让发生的时间问题,即受让人取得股东身份的时间问题,即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有在双方适当履行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者无效的,股权转让无效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仅决定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股权的实际转让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将股权交付受让人,也可以一方或者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交付股权、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但尚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人有权要求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转让人有权要求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公平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对于一个具有良好的产权结构和经营效果的公司来说,股权
    2023-05-07
    23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只会引起各个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变化,或者股东总人数的减少,这种赠与由股东个人行使,无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是指将公司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赠送给... 更多>

    #股权赠与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法定撤销原则及效力如何确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3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要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行使,并且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农村买房如何确定合同无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3
      下列农村购房合同无效: 卖方无房屋处分权的买卖合同; 二、包含房屋与土地分离买卖、不办理变更登记等条款的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当事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其他情况。
    • 股权赠与如何确认,有哪些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1
      股权赠与的确认为变更公司章程以及签发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 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有效赠与怎么确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1,2002年父母将其名下的产权住房,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将此合同公证。2,2008年父亲去世,2009年母亲去世,赠与人双双死亡。3,2010年我去过户,房产局不予办理,原因是虽然赠与合同有效,但赠与人不能到场,让我去开一个遗产公证。4,我有一个妹妹,如果开遗产公证就要让她签字,她认为父母将房屋给我是不公平的,拒绝不签字。现在我就办不了房产证了5,在赠与合同公证后,我一直就同父母住在一起,取得了受赠
    • 股权赠与该如何进行确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股权赠与确认形式有: 1、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 2、双方可以对股权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3、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股东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