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4:43:30 316 人看过

一、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二、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我们知道具体的发薪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故拖延数日还可以接受,但是一再拖延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那么,究竟拖延过久才算拖欠工资呢?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过这样一来,双方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劳动者也有权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要求工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
    单位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职工工资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应当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一、工资拖欠多久属于违法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023-04-07
    44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1、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处罚标准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如经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需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应由教育局主管。开办食品生产企业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证经营的,除没收相关工具、设备、原料、食品以外,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
    2023-08-12
    25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特殊情况下应支付的工资
    (一)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3)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5)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6)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二)加班加点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三)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2023-04-28
    424人看过
  • 哪些不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一、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接受行政处罚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
    2023-03-17
    29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算是无故拖欠工资
    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但不包括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一、劳动法能扣工资吗劳动法规定不能扣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
    2023-02-26
    328人看过
  • 不属于工地工伤的有那些情况?
    一、不属于工地工伤的有那些情况?1、临时雇用缺乏法律从属性,摔伤非工伤2、清包人工费,承揽关系与工伤无关3、主要身份是承包,劳动关系难以认定4、毕业生提前就业受伤,无主体资格不属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与公伤的区别: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λ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
    2024-02-01
    176人看过
  • 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1994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规定,“‘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规定,“‘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还规定了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2023-06-10
    40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包括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工人工资的“扣除”不包括下列减薪:(1)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厂规有明确规定企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关。当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职工事假应减少工资(1)用人单位因自然灾害不能按时支付工资,战争和其他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和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经用人单位工会同意,可以暂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延长期限的上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是不合理的
    2023-05-07
    434人看过
  • 属于重婚的情况有哪些?不属于重婚的又有哪些?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二)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三)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四)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一、重婚罪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
    2023-03-12
    345人看过
  • 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不包含哪些情形
    工资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工资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不包含哪些情形:1、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2、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
    2023-04-26
    9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认定为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认定为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可认定为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是:1.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有正当理由不支付的;2.劳动者没有过错,单位扣除其工资,且没有法定的需要代扣的情形的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二、拖欠工资诉讼书怎么写拖欠工资诉讼书应当写明: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三、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公司只要拖欠工资就是违法的,不论时间长短。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
    2023-12-09
    273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叫恶意拖欠工资
    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数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三)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四)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恶意拖欠工资怎么追讨赔偿恶意拖欠工资的赔偿是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2023-07-25
    361人看过
  • 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怎么办,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又有哪些
    一、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处理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二、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2023-04-29
    2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况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作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情况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
    2023-06-09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拖欠工资不属无故拖欠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8
      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了下列情况拖欠工资不属无故拖欠: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河北省
    • 拖欠的情况有哪些?属于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4
      “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而未付给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下列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克扣和
    • 拖欠工资有哪些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有: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无故拖欠工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0
      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等情况不是。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