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项目应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32:48 333 人看过

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如果是设备的话,可以通过技术对比达不到设计要求之类原因。,可以不招标,像你这种情况没有具体规定。

如果是工程施工招标的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还有一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二次招标不成功改为直接发包经过主管部门同意的,报是有关部门同意后才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次招标不成功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据此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如何应付不合理的项目估算
    当你面临一个不合理的项目要求的时候该怎么办呢?你可以只是集中于项目技术方面的挑战而后不管那不合理的时间估算,但是那对你的职业生涯不会有任何好处。幸运的是,有这种方法的替代品。下面是几个建议,给那些希望不论遇到了什么样不可能完成的要求也希望达到他(或者她)的企业的目标的开发者--这些开发者还会希望避免由于这种不现实的时间表而造成的大量延时。功能选择非常有可能的是,你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发一个或者多个功能。市场部分告诉你所有这些功能对于产品的成功都是关键性的。在市场部严密的分析下,它认为每一个功能都是不可或缺。(如果这总是对的话,那么为什么在临近时间期限的时候,有那么多的功能因为赶工期而被删除了呢?)不是所有的功能都一样重要。从技术的角度讲,精密的评估哪些功能是容易实现的,哪些是比较难以开发或者哪些功能在稍微修改一下需求以后会变得更容易开发的这个过程是非常重要的。与那些项目的使用者以及那些对商业
    2023-06-07
    436人看过
  • 承包商应如何更换项目经理
    法律咨询:承包商应如何更换项目经理律师回答:承包商应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业主,并征得业主同意相关法律知识:有关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然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项目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将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建设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已经办理;(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拆除进度应满足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五)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建设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
    2023-05-07
    429人看过
  •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如何管理
    企业对内投资,即项目投资是指企业为了在未来取得收益而发生的投入财力的行为。它包括兴建工厂、建造新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改造设备等生产性资产的投资;也包括购买债券、股票等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投资。项目投资具有涉及资金大、时间长、风险大,需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投资方向难以改变的特点。项目投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又称现金流动,在长期投资决策中,指投资项目在其计算期内因资本循环而可能或应该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统称。它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反映广义现金(货币资本)运动为内容。在现金流量的基础上,可以计算出净现金流量,它是计算投资决策评价指标的主要数据和关键信息之一。以现金流量作为长期投资信息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现金流量信息所揭示的未来期间现实货币资金收支运动,可以序时动态地反映项目投资的现金流向与现金回收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便于决策者完整、准确、全面地评价具体投资项目的效
    2023-06-12
    201人看过
  • 所得税扣除项目如何处理
    一、所得税扣除项目处理要细之又细年底结账,所得税扣除项目的处理一向都是十分花精力的工作,需要注意的方面也比较多。税务罚款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预提、待摊会计处理。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所得税中可以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对待摊费用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他应
    2023-05-04
    102人看过
  • 可以不招标的项目如何理解
    可以不招标的项目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2023-06-14
    140人看过
  • 项目转包如何处罚
    项目转包的,应这样处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一、工程合同转让合法么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中是禁止转包行为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律允许经过发包人允许的工程分包行为,但是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二、工程转包几次算违法一次就算违法。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023-06-25
    22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关联项目资金纠纷
    1、如何处理关联项目资金纠纷?处理附属工程款纠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经常会遇到附属工程款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对此,关联方能否要求关联方支付工程款,应视情况而定。1。关联方从业主处收到工程款如果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确定为关联关系,并且关联方从业主处收到工程款,则关联方可以要求关联方支付工程款,但所需金额必须在关联方收到的工程款范围内。2。关联方未收到业主的工程款如果可以确定双方的关系是关联的,且关联方未收到业主的工程款,则关联方不能要求关联方支付工程款。根据前款分析,关联方与关联方之间的纠纷解决可以以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纠纷解决为基础。因此,当承包人与发包人因工程款发生争议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争议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具体规定如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
    2023-05-07
    20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开发商的违法项目
    对房地产开发商违法销售行为如何处理,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民事责任:建筑物交付是问题较多的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建筑交付时,建设部门必须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房时不能出具上述两张表格和两张证明,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同时,延误也是常见问题,一般来说,这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这时应该仔细看一下合同,看看是否约定了装修质量问题。一般来说,开发商在合同中不会以装修质量作为交付条件,因此纠纷只能以合同约定赔偿差额的两倍来处理。如果起诉,一定要把合同分析清楚,不要让开发商钻空子,不能实现自己的要求。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合同。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某项装修,但开发商不做,那就另当别论了,有别于以次充好、不达标。此时,开发商可以以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起诉,
    2023-05-08
    289人看过
  • 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漏项应如何处理
    对于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漏项,主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则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如果投标漏项并未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行澄清,根据澄清结果、招标文件或者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是否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量化。一、投资50万项目需要招标吗?50万项目不需要招标。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如下:1、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公开开标;3、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二、招投标文件属于什么档案招投标文件属于普通档案。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
    2023-03-17
    245人看过
  • 总价项目如何理解
    一、总价项目如何理解由于各投标人拥有的施工设备、技术水平和采用的施工︰方法有所差异,因此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措施项目,投标人根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调整和确定的措施项目应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一)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二)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确定。二、建筑项目经理年薪是多少建筑项目经理年薪是多少,需要分三类:一种是管理类工资比普工还低。二种是有资格证/章管理类工资弱高于普工大约在4000-8000元/月。三种是有资格证/章营销管理类工资,月基本工资低,但有提成加年薪加竣工分红,还有年度奖、职务管理津贴(按人头100元/月)、一切与工程有关费用全部凭工程税票报销!对比一下就知道了。三、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内容有什么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
    2023-06-04
    220人看过
  • 公司项目撤销后人员如何处理
    1、公司项目撤销后,该项目员工怎么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可以进行裁员,也可以保留员工,分配到其他部门。2、如果裁员的,要给予经济补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
    2023-03-16
    234人看过
  • 工程项目逾期未完工如何处理
    一、工程项目逾期未完工如何处理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因此,发包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3、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
    2023-04-07
    177人看过
  • 推进本科项目后如何处理平衡
    1、本科目用于计算本年度发现的重大前期差错更正所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1)企业调整增加上年损益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该科目;调整减少上年损益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2)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所得税”等科目;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则按相反方式入账。(3)上述调整后,本科结余应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是贷方余额,则借记该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是借方余额,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三是推进本科项目后不平衡。会计处理如下:借方:固定资产住房贷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文所称房屋为存货结余的固定资
    2023-05-08
    60人看过
  • 开发商的项目违法要如何处理
    一、开发商的项目违法怎么办合同无效,意味着当事人所期望借合同达到的结果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合同自始无效,即应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置业者则有权退房。开发商的项目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必须已经履行了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手续--报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尤其是开发商必须依法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否则,由于其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
    2023-06-23
    5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招标项目废标(流标)后如何处理?如何处理?流程是否包括招标失败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招标项目废标(流标)后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措施重新招标,所以讲造成废标的原因非常重要,如是投标人少于三人,可扩大招标公告的发布范围,如是资格审查标准等招标文件有违法违规情况影响投标人投标的应修改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未成功的,属于必须经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经国家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方式采购,采用
    • 征地项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征地项目的具体流程如下: 1、征地的批准程序,逐级上报批准。 2、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征地范围、期限等。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土地交付。
    • 项目外包流程是应该如何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30
      项目外包指企业为了关注核心竞争力业务和降低项目成本,将项目中的全部或着部分工作发包给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完成的外包需求活动。项目外包流程一般如下:第一,企业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向企业提出项目外包。第二,企业经讨论同意项目外包后,由提出部门做出具体项目外包任务,具体要求、标准等申报单。第三,企业采购部根据涉及部门提出的项目外包任务,寻求有资质、能力强、有相关经验的外协单位,并与提出部门商讨决定
    • 某项目监理,二次流标(不足三家),下面该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适用的法律关系复杂,要看具体情况,本人有八年办案经验,需要律-师时请联系本人
    • 工程项目中如何处理项目合同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4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