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01:53 125 人看过

股权转让需达成协议并得到过半数股东同意,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使新股东合法。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国家股权,可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不合格,需以等额货币或其他形式置换。

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需要公司股东和受让人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向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需先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然后才能和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接着,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使其成为新股东。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视为不合格出资。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应当以等额货币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出资置换划拨土地出资的部分。

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需遵循一系列程序:股东与受让人达成协议,获得过半数股东同意;当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需先获得过半数股东同意后与受让人签署协议。接下来,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颁发新的出资证明书给新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确保新股东的身份和出资金额的变更。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新设企业,该股权可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视为不合格出资,使用该方式出资的股东应以等额货币或其他合法形式进行出资置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入股相关文章
  • 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一、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土地局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
    2023-06-03
    492人看过
  • 土地作价入股算转让吗
    一种意见认为:土地作价出资是土地转让的特殊形式,按《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必须完成投资25%以上才能转让,因其尚未开发,不能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和变更登记。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以土地作价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以上咨询的问题关键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而是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另一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转让。如果属于转让,那么,就必须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25%投资比例的规定。如果不是转让,那么当然也没有25%比例的限制。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2023-06-15
    406人看过
  • 关于划拨土地房屋转让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转让划拨土地住宅连同底商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补充通知》《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二)办事须知1、承让方填写申请表;2、转让方同意转让房地产权利的证明文件一份;3、双方转让协议一份;4、土地使用证及两份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及两份复印件;或提供房地产权证及两份复印件;6、转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转让方为非自然人的,涉及国有资产的,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文件一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按公司章程提供同意房地产转让的文件一份;7、承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
    2023-05-05
    229人看过
  • 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期房转让怎么办理
    由于各个地区在期房转让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我们在此以市的相关为具体实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对期房转让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北京市的《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一、房产合同更名要多少钱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合同
    2023-03-09
    445人看过
  • 如何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转让申请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或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转证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手续,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1、转让人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4、《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传真至我公司。
    2023-04-23
    185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首先,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其次,审批机关应自接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企业应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若中方投资者获得企业全部股权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一、中外合资股权转让转让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1、企业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及主
    2023-03-25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入股
    相关咨询
    • 市XX洋土地可否转让,手续如何办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都可以依法转让,具体手续是由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再到税务部门等部门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程序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帮助操作。
    • 土地性质为出资(入股) 再转让应如何办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土地性质为作价出资(入股)再转让,正常处理
    • 不能转让的质押股股权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5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 工业土地转让变性商用的手续如何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如果用途的变更符合城市规划,按政策只要按市场价格补交差价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但是,在实际当中,不同的地方对这一原则的理解程度和政策执行方式都不尽相同,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转让土地使用办理登记的手续如何办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一)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