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位二卖的赔偿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9:13:22 363 人看过

一物二卖处理规则如下:

1、如果一物二卖后,两份合同均未履行时,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如果有一份合同已经履行,包括两种情况:(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后买受人取得物的所有权,前买受人可以向出卖人请求损害赔偿。(2)出卖人将物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或交付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同一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出卖人向后买受人承担信赖利益的赔偿。

2、如果后买受人明知出卖人已与前买受人就特定房屋订立买卖合同,仍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的,属于恶意串通或侵权行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

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赔偿标准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如果车位合同里面约定了违约金即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只能主张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买车位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判断车位类型:

在认购小区地下车位时,一定要事先弄清楚该车位是否属于人防工程,弄清自己是在购买产权车位,还是仅能租使用权的人防车位,并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切莫轻信开发商能办产权的口头承诺,以防上当受骗。判断方法可以从车位合同看出,产权车位的合同一般是《车位买卖合同》,而人防车位的合同则一般是租赁协议,并写明车位使用期且一般不超过20年。

2、如果开发商赠送车位,停车免费吗:

有的时候购房者在买房时会遇到买房赠送车位的活动,但明明是开发商赠送给自己的车位,为什么物业还会向业主收取所谓的停车费(或管理费)?业主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使用权而不是管理与服务,开发商卖的是车位,物业提供的是含照明、清洁、监控等服务。业主购买车位使用权后,要使用车位需先缴纳此费用。

3、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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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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