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变更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8:05:31 251 人看过

一、兰州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变更收费吗

不收费

二、兰州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变更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

第十六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第五十七条: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施检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陇南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在哪办理
    一、陇南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在哪办理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2层4号窗口二、陇南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
    2023-05-14
    61人看过
  • 酒泉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什么时间办
    一、酒泉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二、酒泉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2023-05-14
    326人看过
  • 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资质
    房屋质量鉴定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请。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性标准。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缺陷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小的裂缝、很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缺陷在工程建设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买方只能容忍。购房者应持土地使用证、施工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方案、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消防手续等,向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包括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以下几点;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
    2023-03-12
    108人看过
  • 长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收费吗
    一、长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收费吗不收费二、长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令,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三、长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受理条件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
    2023-05-14
    409人看过
  • 兰州军鼎机动车检测站车检车检流程
    办理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原件(原件遗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抄件);4、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6、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单7、机动车行驶证;8、尾气检测站签发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9、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单;10、外省市车辆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交《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11、属于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在兰州车检可网上预约哦,可免去现场排队的烦恼,pc端预约:审车注意事项:1、审车前请将您的车辆违章信息处理。2、审车所需的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单丢失时,请去您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打印机动
    2023-05-10
    436人看过
  • 房屋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该不合格怎么办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住房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因此催生了许多家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这些机构的诞生一方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致,那么,如果房屋质量检验机构对于房屋的检测不合格,我们该怎么办呢?房屋质量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该怎么办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1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
    2023-04-17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一)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二)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四)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五)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依照本办法第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怎么申请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19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申请步骤如下: 1、向省或者部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各地提交的资料有所区别; 2、省或者部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评审准则,由省或者部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部委核发资质认定证书、CMA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6条有什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
      XX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第26条的附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1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能力要求。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